湖北2023年医院就业机会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民大医院第二批招聘49人,年龄要求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特殊岗位可以适当放宽。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可以报名,这个时间节点要记清楚。感兴趣的网友与小编了解了解哦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4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是武陵山地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防保、康复、培训为一体的高校直属附属医院、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直管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受理。网上报名邮箱:mdyyrs@126.com。
(二)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联系方式: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3.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0718-8301022。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清单
(1)民大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站下载);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3)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查);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
(5)职称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原件扫描件等;
(6)其他相关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无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7)应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2.报名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整理,电子版报名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不予以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所收材料一律不退。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填报和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须注明2023第二批专项+报考岗位+姓名”,否则可能会导致材料不予受理。网上报名提交后,一周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考生应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通知或其它事宜。
(四)资格审查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2.关于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明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若已就业则应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具体工作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组织。
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免笔试);若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或超过20人,则先笔试,后组织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7日;
(2)考试地点: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综合楼11楼学术报告厅。
2.笔试科目及形式
笔试考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实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面试考核阶段。
(二)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2.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4.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技能考核阶段。
(三)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则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四)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采取试工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考核由医院统一组织,用人科室负责具体实施,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医院另行通知。若招聘岗位考生技能考核不合格,经医院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对技能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二)体检和心理测试由民大医院负责,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考察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www.hbmdyy.com.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www.hbmdyy.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www.hbmdyy.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公告、面试、总成绩、公示、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8301022(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718-8301017(民大医院纪检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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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2023年10月13日
2024郴州北湖区面向高校招聘54名医疗专业人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郴办发〔2021〕25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2024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4名。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审查条件等详见《2024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发布。
二、招聘对象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所有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北湖区卫生健康局提出意见,报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时,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2届、2023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得报考;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微信平台预报名、现场正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微信平台预报名、现场正式报名方式进行。
(1)微信平台预报名。
①微信平台预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起至2024年6月13日18:00止。
②报考人员可通过扫描此链接(https://gplvcl.fanqier.cn/f/oqiaurp5)或以下二维码如实填写《2024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如实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照片文件请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现场正式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面试必须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下列三种原件之一: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现场正式报名。
①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正式报名,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现场报名前,如果没有进行微信平台预报名的需补填网上报名信息。
②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6月13日(8:30-12:00,14:30-18:00)。
③现场报名地点。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大楼七楼北湖区卫生健康局727会议室。
④缴费。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报名费。
⑤领取准考证。现场发放。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2.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正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4)经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取消及核减的招聘岗位,将适时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6月13日(8:30-12:00,14:30-18:00)。
(2)地点。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大楼七楼北湖区卫生健康局727会议室。
2.资格审查内容。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1)填写打印好《2024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需本人手写签名)。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5)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6)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7)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规培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8)学籍证明(附件4)。
非2024届普通高校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执业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时提交,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信息表》中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以下同)。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学历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执业资格证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规培证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证书补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未按时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执业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未按时交验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聘用资格。
(3)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长10分钟。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集体商议情况记入《考生面试评分在70分以下情况记录表》。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成绩(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适时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四)签约
1.签约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签约对象。
2.组织实施。签约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
3.签约时间。在面试结束后现场签约,未进行现场签约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与招聘单位签约成功的人员。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北湖区卫生健康局和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项适时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北湖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应在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北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或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735-2337008、15807359699、13873511850)。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4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
(五)面试后,因放弃签约、体检、考察等环节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经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可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每个空缺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拟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优惠政策
符合《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郴办发〔2021〕25号)、《中共北湖区委办公室 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郴州人才新政打造北湖人才"品牌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北办发〔2022〕4号)相关规定的聘用人员,享受上述文件规定的人才政策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北湖区纪委监委驻北湖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167236。
八、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人才政策咨询:中共北湖区委人才办(0735-2220288)(仅限咨询人才政策)。
考务政策咨询:郴州市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2167130)。
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咨询:郴州市北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或招聘单位(0735-2337008,15807359699,13873511850)。
九、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2024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学 籍 证 明.doc
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2023年汉江师范学院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公告详情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汉江师范学院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主要职责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计划
江师范学院2023年进人计划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汉江师范学院 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招聘公告附件的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汉江师范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17时。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t.hjnu.edu.cn)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要求
1.专任教师岗位: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若达到学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若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符合我校双师型"教师条件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2.辅导员: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四)资格条件与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应聘者须根据人才招聘平台提示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④与报考岗位资格相关的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如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视其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4.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5.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六、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汉江师范学院组织实施。招聘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20人,则进行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若现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少于20人,则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辅导员岗位:须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及面试等相关信息在汉江师范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上发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专任教师的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法等方式,主要围绕综合素质考察、教学能力考察、专业能力考察(科研成果、技能展示)三个方面进行,应聘人员需参加试讲、答问、操作等环节。试讲内容由二级学院根据岗位专业需求确定。
辅导员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7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汉江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hjnu.edu.cn/)以及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t.hjn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心理测试免费。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拟聘用资格。学校及时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对本人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学校将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复检费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用人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法纪观念、工作态度和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不参加)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以及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产生。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九、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汉江师范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和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46018
招聘监督电话:0719--8846011
附件: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汉江师范学院
2023年7月28日
武宣县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9人计划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桂组通字〔2019〕58号)以及《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具体条件以《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到武宣县乡镇事业单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在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服务单位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3个月,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4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超过4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说明。
1.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并获聘的,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10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现场报名(2023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0日17:00)。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下载或者现场领取《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原件直接送达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证、《聘用合同书》或《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等岗位需要的证件材料。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2日17:00)。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现场报名时,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时间内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三、考核和体检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列为考核人选,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体检由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1.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2.咨询电话
武宣县武宣镇人民政府:0772-5217076
武宣县三里镇人民政府:0772-5472128
武宣县禄新镇人民政府:0772-5412500
武宣县桐岭镇人民政府:0772-5422828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521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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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武宣县2023年以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