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3年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遂昌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3名,今天小编整理了详细的招聘说明。报考条件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遂昌县户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后续考试。感到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因工作需要,遂昌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岗位、对象、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具有遂昌县户籍(含:现户籍在遂昌、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的人员,以2023年10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18日至2005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其中司法雇员岗位年龄要求为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2 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 35 周岁。)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司法辅助(警务辅助)和执行辅助(警务辅助)岗位需加试体能测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遂昌县人民法院门卫安检室,联系电话:0578-8181509。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填写《2023年遂昌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2)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报名表自行下载)。
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须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附件4)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3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目前已经在遂昌县编外用工实名制系统内的人员报考别的编外岗位,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函,隐瞒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遂昌县人民法院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考试、测试
司法雇员岗位考试测试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三项。司法雇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
执行辅助、司法辅助岗位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项。笔试面试之前先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环节。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总成绩未达到45分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2.技能测试
报考法院的司法雇员岗位的,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内容为上机操作听打和看打,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听打成绩*50%+看打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技能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或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满60分),不能参加面试。
技能测试统一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4个项目,每项100分,共400分(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具体标准扫文末二维码)。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单项35分(含)以上,总分200(含)以上)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9时(若遇下雨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遂昌凯兴体育场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4.面试
司法雇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折合比例(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2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本单位将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工单位提交的体检报告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辞职辞退的,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有效期至下次相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年。
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遂昌政府网”(//www.suichang.gov.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附件1:2023年遂昌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用工计划表
附件2:2023年遂昌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附件3:委托书
浙江遂昌三利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广州增城区教师招聘90人信息公告

增城区是广州市市辖区、广州东部中心重要承载区,位于广东省中东部、广州市东部,东江下游北岸,罗浮山西面;东与惠州市接壤,南与东莞市隔江相望,西与黄埔区毗邻,北与从化区和龙门县接界。全区面积1616.47平方公里,拥有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全国第五个国家级侨商产业聚集区侨梦苑",是全国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国著名的荔枝之乡、丝苗米之乡、牛仔服装名城、新兴的汽车产业基地和生态旅游示范区。区内有广州地铁13号线、21号线、新白广城际和广汕高速铁路,珠三角环线高速等多条高速公路纵贯全境,交通便利,形成外联内通的枢纽格局。
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广州市增城区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90名,高中教师24名,中小学心理教师66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岗位需求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学位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全日制在读人员;
7.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条件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所学的专业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种类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符合岗位需求表中所列的其他条件。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英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或雅思考试(学术)成绩6.5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
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本部分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岗位要求的英语水平证书等。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并通过系统反馈审核意见。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上午9时至10月25日下午17时(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负责。
4.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考试后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
5.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6.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7.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信息。
(二)网上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人员在考试前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免笔试的应聘人员也须网上考试确认。
2.网上考试确认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上午9时至10月27日下午17时(确认时间结束将关闭系统)。
3.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2日10时起至笔试前。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教),其中:笔试和面试(试教)成绩分别按40%和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试教)(不占进入面试人员名额),其面试(试教)成绩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考生各环节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任一环节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在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试教)。
3.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知识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成绩发布后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5.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教)人员;等于或未达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试教)。进入面试(试教)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试教)。
6.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试教)前对进入面试(试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试教)资格的人员如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3.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试教)人员。
(三)面试(试教)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教)。
1.时间和地点在网站通知。
2.面试(试教)按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小学学科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试教,试教时长10分钟。
3.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面试(试教)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试教)成绩通知单。
5.未按时参加面试(试教)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教)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其面试(试教)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以面试(试教)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
(二)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3年12月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安排到学校任教,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应聘人员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岗位问题咨询电话:020-82662915、82637177(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投诉电话:020-8272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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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第四批)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