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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企宁波东方人力资源2023招聘2人公告

2026-09-08

国企就业机会备受关注。2023年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名员工,包括分公司负责人和分市场运营负责人两个职位。本文全面解析了招聘条件和薪资待遇。感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浙江国企宁波东方人力资源2023招聘2人公告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系宁波人才发展集团下属公司,是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和宁波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先后荣获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浙江服务名牌”、浙江省五星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多项荣誉。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10月8日;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主要职责人数资格要求分公司负责人1、根据总公司发展规划,全面主持分公司各项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年度考核指标;

2、制定分公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在分公司有效实施;

3、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确保分公司合规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对分公司的业务规范、安全、稳定运营负直接责任;

4、负责与所在辖区各有关部门的联络,在辖区内建立并维护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交流合作;

5、做好分公司团队管理建设,带领团队做好市场化业务开拓,并提高业务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11、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

2、具备10年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或人力资源岗位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团队管理经验;熟悉国企管理运作模式、具有国企相关管理经验者优先;

3、在大中型企业(参照统计局大中型企业标准)有主管任职资格,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有相当于正科级任职资格经历;

4、具备较强的市场化开拓意识及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思路清晰,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分市场运营负责人1、根据总公司发展规划,协助分市场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年度考核指标;

2、制定分市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各类活动的宣传策划工作,确保分市场业务稳步增长;

3、负责与所在辖区各部门的联络,建立与相关企事业单位联系制度,完成各类招聘工作;

4、做好分市场团队管理建设。带领团队做好辖区内引才工作,提升分市场的品牌效益。

11、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

2、具有4年及以上品牌运营、活动策划、运营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国企管理运作模式、具有国企相关管理经验者优先;

3、在大中型企业(参照统计局大中型企业标准)有主管任职资格,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有相当于正科级任职资格经历;

4、具备较强的开拓意识及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思路清晰,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9:30-10月23日17:00,如未招满,自行补招,不再另行公告。

2、报名方式: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视为初审不合格。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成功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二)资格初审

1、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可进入面谈,并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未进入面谈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面谈

1、资格复审及面谈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书、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名岗位资格要求不相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谈,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能力和发展潜质。根据资格复审及面谈结果,按不超过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条件的人数低于3名(含)的,通过资格复审后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均为百分制,其中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分全部低于70分(不含),该岗位可空缺。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者淘汰。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74-89028612

公开招聘岗位咨询人:房老师

受理时间:9:3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流程

宁波财经学院202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流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财经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教师)9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财经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现有本部校区、杭州湾校区、象山校区等3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设有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金融与信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富管理学院、数字技术与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象山影视学院、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共文体部等教学单位,4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2万人;拥有教职工千余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89.12%,副高及以上教师占比34%,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48.3%,省151人才、省高校领军人才、省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教学名师、市领军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近百人。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一流学科3个、市重点学科4个。近三年,获批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07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项。现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新兴特色、优势重点专业20个。近五年,立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64项,获得省、市教学成果奖22项,在校生获国家级各类竞赛奖项1700余项。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计划》(见附件1)

五、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

单位:万元

详见《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见附件2)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为止。报名办法: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和宁波财经学院 网站(http://www.nbufe.edu.cn)的师资建设"栏目下的人事管理"上下载并填好《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3), 在规定时间内,连同简历电子稿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至dhyzhaopin08@163.com 邮件主题 请标明应聘学院+人才类别+姓名"。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4、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试讲的人员将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试讲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报名;国外、港澳台留学归来人员也可先持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试讲。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试讲资格。

2、成绩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试讲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2个工作日在宁波财经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由人事处通知考核对象。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财经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附件1.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计划.xls

附件2.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docx

附件3.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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