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3年绵阳公安局辅警招聘面试安排

2026-09-08

绵阳辅警体检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绵阳市公安局这次招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还要满足口齿清楚、无纹身、无精神疾病史等条件。今天小编提醒一下,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通知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2023年绵阳公安局辅警招聘面试安排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绵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绵阳市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绵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25名。具体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绵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网络管理、网络运维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绵阳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院内右侧裙楼1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提前下载好《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4.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张贴本人近期1寸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优先)、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审查合格者,现场加入辅警招聘”QQ群。考试、体检、政审和公示等相关后续事项均在QQ群内进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2.体能测评

测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3个项目,2项达标即为合格。测试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测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评运动风险。

3.面试

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性面试与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

4.成绩计算

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的方式计算。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 体检、政审和公示

1.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根据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试情况,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庭遗传病;无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具体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报告为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牵头,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政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辅警招聘”QQ群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的人员(辅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本次聘用的辅警与聘用单位签订一次为期5至9年的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一)按照《绵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纪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

招聘咨询电话:0816-2498058

监督电话:0816-2498200

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绵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绵阳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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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位

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交警支队、特巡警支队等警务辅助岗位

22名,限男性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名,限女性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 名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绵阳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院内右侧裙楼1楼

应聘者提前下载好《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考 试

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

笔 试

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体能测评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3个项目,2项达标即为合格。测试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测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 试

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性面试与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

聘 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的人员(辅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本次聘用的辅警与聘用单位签订一次为期5至9年的聘用合同。

查看附件

绵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绵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四川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招聘公告

四川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编外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司法警察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附件1的条件要求;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

7.具有在司法机关工作的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叙永县人民检察院302办公室(叙永县环城南路828号)。电话:0830-639201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报报名。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试

1.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报考者,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制作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无指定参考书。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面试

1.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考核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数量之比,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使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纪违规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前,因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资格审查环节未形成竞争的和面试环节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面试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察: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调查核实,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均不能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0-6392012 ),受理举报。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30-63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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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

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7日

2023武胜县中心镇公益岗位招聘对象要求

2023武胜县中心镇公益岗位招聘对象要求

根据《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及中心镇实际工作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群团工作共2名;公共卫生服务(含中心场镇、应龙岛旅游区)共2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经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注释:就业困难认定基本条件:(1)、城镇户籍;(2)、普通人员女40、男50周岁以下办理失业证且失业状态满一年可直接认定,普通人员女40、男50周岁以上办理失业证且失业状态可以直接认定;(3)、残疾人员需持有残疾证进行认定;(4)、低收入家庭人员需提供民政局低收入证明进行认定;(5)、征地或特殊军队退役人员详请咨询就业部门。

2.脱贫户家庭成员可常住场镇开展工作的人员;

3.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男55岁以内,女45岁以内),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31日,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具有武胜县内户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

4.文化程度:公共卫生服务类不限学历;其他职务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且能够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应用;

5.基本要求: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服从组织管理、听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谨高效的办事效率。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如招聘未满则日期顺延。

2.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免冠照片一张。

3.报名地点: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女士13541552474。

4.资格审查:10月26日--10月31日,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面试(其中:群团工作、社区劳动就业两项职务加试电脑操作考试);对审查未通过的,将电话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和电脑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一并进行,总分100分。群团工作电脑操作分为50分,面试分为50分。公共卫生服务岗位面试100分。考试内容主要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基础写作能力、表格制作能力等。

考试由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未携带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公示。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订,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对于工作履职尽责,表现突出的将进行其他储备或推荐;

(二)聘用人员按照当年公益性岗位待遇发放,按政策购买社会保险;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提供基础社保保障,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开、公平、公正,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监督联系电话:0826-6310020。

六、本公告由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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