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南充市考调须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南充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小编从公告中了解到,本次考调面向四川省内机关或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公告对考调条件、岗位范围、报名程序、考试安排等都有详细说明,包括政治立场、学历、工作年限等基本要求。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5日,笔试定在10月29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南充市人社局网站查看公告和岗位信息,抓紧时间完成报名。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了解了解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南充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开展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详见附件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统称《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及范围
四川省内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人员或事业干部(详见附件1)。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
5. 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与考调单位经费性质相符事业干部身份的工作经历。
6. 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
7. 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10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任职试用期内的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nanchong.gov.cn/rsj/,下同)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 :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见附件3)。
2.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信息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3336031、028-85141851,报名客服1号(QQ:3160400169)、客服2号(QQ:3568419041)(工作日9:00-17:30)。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慎重选用上传照片,并对填报的各项信息及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2023年10月15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本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登录本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通过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下旬。
如因特殊原因,需发布补充公告的,将在南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考调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由考调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见附件2),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负责或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讨论决定
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和报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人员名单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若设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将拟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人员调动后,一律以考调单位重新确定的聘用岗位和等级为准,并按此享受工资待遇。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此次考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三)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7-22309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7-281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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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2023武胜县中心镇公益岗位招聘对象要求

根据《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及中心镇实际工作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群团工作共2名;公共卫生服务(含中心场镇、应龙岛旅游区)共2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经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注释:就业困难认定基本条件:(1)、城镇户籍;(2)、普通人员女40、男50周岁以下办理失业证且失业状态满一年可直接认定,普通人员女40、男50周岁以上办理失业证且失业状态可以直接认定;(3)、残疾人员需持有残疾证进行认定;(4)、低收入家庭人员需提供民政局低收入证明进行认定;(5)、征地或特殊军队退役人员详请咨询就业部门。
2.脱贫户家庭成员可常住场镇开展工作的人员;
3.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男55岁以内,女45岁以内),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31日,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具有武胜县内户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
4.文化程度:公共卫生服务类不限学历;其他职务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且能够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应用;
5.基本要求: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服从组织管理、听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谨高效的办事效率。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如招聘未满则日期顺延。
2.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免冠照片一张。
3.报名地点: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女士13541552474。
4.资格审查:10月26日--10月31日,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面试(其中:群团工作、社区劳动就业两项职务加试电脑操作考试);对审查未通过的,将电话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和电脑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一并进行,总分100分。群团工作电脑操作分为50分,面试分为50分。公共卫生服务岗位面试100分。考试内容主要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基础写作能力、表格制作能力等。
考试由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未携带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公示。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订,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对于工作履职尽责,表现突出的将进行其他储备或推荐;
(二)聘用人员按照当年公益性岗位待遇发放,按政策购买社会保险;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提供基础社保保障,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开、公平、公正,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监督联系电话:0826-6310020。
六、本公告由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武胜县中心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四川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编外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司法警察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附件1的条件要求;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
7.具有在司法机关工作的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叙永县人民检察院302办公室(叙永县环城南路828号)。电话:0830-639201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报报名。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试
1.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报考者,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制作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无指定参考书。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面试
1.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考核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数量之比,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使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纪违规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前,因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资格审查环节未形成竞争的和面试环节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面试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察: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调查核实,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均不能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0-6392012 ),受理举报。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30-63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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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
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