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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抚州南城森林消防队员补录录用条件

2026-09-08

江西地区考试动态最近更新挺快的,今天小编要说的是南城县森林消防队的补录信息。招聘8名队员,报名时间定在10月10日到17日,体能测试在18日进行。从招聘条件到考核流程再到签约待遇,重要信息都列出来了,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准备报名材料。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来看一下吧

2023年抚州南城森林消防队员补录录用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南城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拟补录8名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范围

(一)名额:8名,招聘人员入职后为森林消防队员岗位。

(二)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品德,政治审查、体检合格;工作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5年10月1日(含)以前出生、1993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备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身心健康,净身高16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4.5以上;自愿从事森林消防、抗洪抢险、地质灾害、矿山救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同等条件下解放军和武警、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持有无人机操作证者、体育特长生优先。在武警、消防、部队担任过班长及地方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担任过中队长、班长职务和具备5年(含)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含)。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4.有传染性疾病者;5.色盲、近视(4.0以下)及耳聋者;6.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7.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8.尿内有异常成分者;9.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岗位工作者;10.面部、颈部纹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虽经过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纹身瘢痕影响队容的;11.脸形特殊不适合佩用面罩者;12.其他不宜进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政审、体检、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7日。

3.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退役证或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交纳3张近期免冠照片。

(二)考核

1.体能测试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8:00。地点:南城二中操场。报名人员接到体能测试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测试,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弃权。测试项目:考核项目为 1500米、仰卧起坐、俯卧撑,1500米占比50%,其余二项各占25%,总分100分(详见附件)。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分数100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现场答辩式测评考生的分析能力、掌握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

3.公布成绩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分高者排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如个人原因或政审、体检没有通过的而空出来的名额原则上根据考生排名进行补录。考试成绩将在南城县应急管理局进行公示。凡达到考核合格未被录用的报考者,将作为后备人员进入蓄水池”(考核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内如有队员离职,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通过政审、体检等后依次递补上岗。

(三)政审、体检

1.政审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

2.体检体检时间:待定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及录用

1.公示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政审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南城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录森林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相关手续,进行为期2个月的适应性入职培训,培训中,对不遵守队伍纪律要求的予以当场辞退。集训考核合格人员与南城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首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培训期计入合同期限。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1.管理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参考《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0〕13号),按照要求参加训练、应急救援、执勤备战等。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南城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依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关系。

2.待遇工资及福利待遇具体参照《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赣应急〔2019〕78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同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建立逐年增长、绩效考核、年度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南城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南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北京房山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指南

2023年北京房山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指南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房山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审查诉讼材料,整理案件争议焦点;

(二)协助法官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

(三)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四)根据法官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五)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

(六)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

(七)完成其他司法辅助事务。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法学、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专业不做限定);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①《房山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②《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

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

④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

⑤毕业证扫描件;

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无,则无需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房山法院+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fayuan705@126.com。

2.报名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附件3),聘用后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7: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报名截止后,房山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之后,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房山法院将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方式另行通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笔试和面试

房山法院将适时组织政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考察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

房山法院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房山法院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递补人选,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若出现人员空缺,可直接从递补人选中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招聘计划和岗位需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至房山法院工作。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7年(含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派遣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并确定等级;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职业保障

(一)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级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为83500元--12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二)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三)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在房山法院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择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后续用工过程。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房山法院不解决户口进京。

(四)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房山法院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六)房山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10-8936488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

查看附件

附件1:《房山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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