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四川绵阳市北川县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小编提醒各位考生,招聘过程公平公正,有任何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监督。感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因工作需要,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拟赴国内高校考核招聘13名北川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名额
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思政1名、地理1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列条件要求以及本公告其他条件要求的人员。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就读大学(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公费师范生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为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愿意在北川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以上; 。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如下:
1.陕西师范大学
(1)时间:2023年10月 22 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活动中心二层东201。
2.四川师范大学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室1。
3.西南大学
(1)时间:2023年 10月28 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大厅报告厅。
4.西华师范大学
(1)时间:2023年10月29 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宣讲室2。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者按照公告中发布的时间,到对应的高校现场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北川羌族自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
(2)自荐书、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或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颁证机关出具的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取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文件等,并签订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本人承诺书。
2.资格审查。报考时由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现场考核人员。资格审查覆盖本次考核招聘全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三)考核
1.现场考核: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采取试讲方式考核,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试讲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考打分进行排名。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签订就业协议,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2.签订协议: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由北川中学与报考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3.试讲教材:附件3
四、体检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0816-4823643(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6-4821390(县纪委监委)
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报名表
3.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试讲教材
四川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编外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司法警察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附件1的条件要求;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
7.具有在司法机关工作的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叙永县人民检察院302办公室(叙永县环城南路828号)。电话:0830-639201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报报名。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试
1.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报考者,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制作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无指定参考书。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面试
1.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考核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数量之比,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使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纪违规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前,因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资格审查环节未形成竞争的和面试环节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面试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察: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调查核实,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均不能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0-6392012 ),受理举报。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30-63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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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
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