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乐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城区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高素质人才。今天小编注意到这次招聘的递补规则写得很清楚,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这个信息对排名靠后的考生来说也是个机会。感到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乐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中学高素质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结合乐安县人才需求,我县城区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高素质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获得中小学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6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
(1)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岗位1-13相关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岗位14-18相关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人社厅2022年4月版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详见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的岗位,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即2022年和2021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电话:0794-6668083)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人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乐安县人才政策待遇包》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报考人员聘用后在乐安县城区中学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安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满三年未满五年的若需调离,需按规定缴纳违约金;服务期不满三年的若需调离,按辞退处理并需按规定缴纳违约金。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www.jxlean.gov.cn/)及乐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8:30–6月1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到乐安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报名,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①《乐安县2023年城区中学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一式三份;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laxrsjgb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及乐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中学高素质人才,采取无生试讲方式面试,试讲时间为12分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高于5:1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录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总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根据面试要求,无生试讲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准考证领取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时间后将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及乐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1.按照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2.体检由乐安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安县教育体育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乐安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请乐安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乐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分学科按分数高低选岗,面试分数高者先选。如面试分数并列,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先选。
2.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3.本公告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1.附件1 乐安县2023年城区中学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2.附件2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docx
3.附件3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4.附件4 乐安县2023年城区中学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苏州高新区2023年教育专项编制教师招聘229人公告

按照《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管〔2018〕112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2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非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在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不受生源地限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段须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且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校优秀毕业生称号;②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③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④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⑤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
(五)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2)年龄在30周岁至40周岁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地级市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学在岗代课人员。
2.小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作为工作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或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在岗代课人员。
(六)特别说明
1.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按照周岁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3年7月28日,在教育教学岗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前。
5.2022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6.本区内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本区内代课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签订的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等相关材料。
(七)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7月28 日9:00~2023年7月31日下午17: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证书;⑤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代为证明;⑥代课人员需要提供代课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
(4)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2日(周三)上午8:00~下午14: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竹园路校区(苏州高新区竹园路17号)。
3.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5日9: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填报好的《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登记表》上相应位置粘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报名者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网络报名上传的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交招聘单位。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现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1: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8月3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6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试教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试教人选。
(二)试教
1.试教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教,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
3.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试教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分数占40%和试教分数占60%合计总成绩,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试教总成绩(按占比70%计)+面试(按占比3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试教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或《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社会在职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单位订立的《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1、0512-68751689;
咨询时间:9:00-17:00。
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应届生).pdf附件2: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在职教师).pdf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临平区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38名通知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需要,全力打造学在临平"美好教育品牌,推进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8人,其中普高18人,初中20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临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 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②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聘用前(2024年8月31日)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应届毕业研究生、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临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四、报名程序及方式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考生可于10月29日8:30-14:00前往华东师范大学现场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地点:宝龙艺悦酒店(吴泾宝龙广场店,上海市闵行区吴泾尚义路39弄1号)。
2.资格初审、资格比选。考生按附件3提前准备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考核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考生在校成绩、所获荣誉及现实表现等进行资格比选。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视情形决定是否核减或核销招聘岗位。
3.面试。面试以试讲、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面试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成绩综合排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4.确定签约。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意向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意向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另行通知,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5.资格复审。体检前对签约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6.公示前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2.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3.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品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将在临平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未能取得报考时所需相应荣誉的或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八、其他事项
1.招聘会其它安排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临平政府门户网站或临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2.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3.签约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4.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530898、89530896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30893
(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临平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np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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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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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