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苏州市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面向社会招聘78名警务辅助人员,今天小编要分享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指南,从报考到录用的每个步骤都写清楚了。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与小编一同了解吧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8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要求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年龄、身高等有特殊要求的以《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为准。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
(六)非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2023年4月1日之后办理本市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手续的人员;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3日下午5:00登录苏州高新人才网上报名系统 (//hwzp.sndhr.com/index.html) 进行网络报名(以现场审核为主,不需关注系统审核)。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审核确认:请报考人员于10月16日、10月17日上午9:00至11:00携带《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相关技能证书、2023年9月1日以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等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及3张一寸彩色照片,至苏州市高新区人才市场(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联系电话:68414173。
(二)考试
考试分为A类和B类,A类进行笔试、面试;B类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
参加A类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参加B类考试的考生,按体能测评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评项目为104往返跑、俯卧撑(男性)或仰卧起坐(女性),008岗位还需1000米测试,考生体能测评成绩于当天体测全部结束后公布,体能测评成绩标准及占比请见《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体能测评参照表》(附件4)。
考生在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笔试、体能测评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面试、体能测评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考生面试成绩于当天面试结束当面通知考生。考试总成绩在苏州市高新区人才网公布。
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予补测,取消此次报考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考生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4小时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苏州高新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辅警薪酬待遇按照所报岗位,由政府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资格证书以已经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应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68756000-29633;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6098。
六、本公告由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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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
附件4: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体能测评参照表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
2023年10月8日
安徽马鞍山2023年事业单位选调14人公告发布

为认真做好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及选调资格条件见《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选调公告在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发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二)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三)试用期满考核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含)以后(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因工作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服务期、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2023年10月9日在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发布选调公告及岗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要求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2023年10月21日16:00前须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0月22日16:00前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按45元/科(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10月23日上午8:00-12: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于11月15日-17日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两科。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申论》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文字能力。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上午8:30-10:00,10:00-12:00,考场设在马鞍山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携带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2023年11月下旬通过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按照5:5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为保证选调人员基本素质,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湖南东路2855号)一楼大厅。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选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具有人员流动调配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凡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费用的政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资格条件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及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最终成绩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公布。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以申论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期间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年度考核档次、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公布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人事考试保密管理规定进行。
(二)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选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相关选调信息将及时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0555-2322589、0555-2327680(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5-8880232(马鞍山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82187(马鞍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选调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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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