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4云南红河州弥勒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42人公告说明

2026-11-02

2024年云南红河州弥勒市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弥勒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教师岗位人员,报名、考核、面试、公示等程序都有清晰要求。今天小编围绕这份招聘公告的要点,整理岗位要求、招聘方式与流程安排,帮助相关人员及时掌握报考方向和后续安排。同时提示材料准备和注意事项,防止信息遗漏对后续环节带来麻烦。感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4云南红河州弥勒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42人公告说明

为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弥勒市第一中学、弥勒市第二中学等7所学校决定校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高考招生时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师范类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参见附件1:《弥勒市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教师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经历不间断)的考生,如硕士研究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但本科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按本科条件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参加招聘;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它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失信记录;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市人大、市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5-9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组拟到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进行校园现场招聘。招聘工作组在招聘时间范围内优先选择招聘时间靠前的学校进行招聘,如在招聘时间靠前的学校已完成招聘计划指标的,则不再到招聘时间靠后的学校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在招聘会现场报名。招聘工作组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在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分批次组织举行专场招聘会或参加校园大型招聘会进行招聘,具体招聘岗位、时间和地点以招聘会承办单位、高等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信息为准,请考生关注上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的招聘会信息。报名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及复印件、学校证明(附件3)、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国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及复印件、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国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公费师范生还需提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均为各一式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在就业协议补充条款中书面承诺于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未能按时提交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

2.报名资格审核。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现场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组织考试

考试在各考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完毕后进行,考试开始后该考点不再接受报名。

1.考试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保密和回避原则;坚持专业性、实用性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2.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综合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只作为考生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成绩。各考点是否进行面试、面试的岗位及招聘人数,由招聘工作组根据考点考生报名人数、综合考核情况决定。一岗招多人的岗位如在该考点没有招满的,则该岗位剩余招聘计划带到其它考点进行招聘。

(1)综合考核:考核组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材料、与考生沟通交流的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沟通能力、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求职愿望等。凡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即现场抽题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由考官提问2-3个问题,准备和答辩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艺术、举止仪表等。各考点进入面试人员根据该考点面试岗位及招聘人数招一人按1:3、招多人按1:2.5的比例确定(取整数)。达不到面试人数比例的岗位,该考点实际参加该岗位综合考核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各考点使用不同的题目,面试题目由该考点报考同一个岗位的第一位考生现场从面试题本随机抽取确定,同一考点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面试同一套题目。

3.成绩计算。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值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三)签订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开考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由弥勒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经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 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体检。体检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其后环节就不再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及安排在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4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和管理

(一)聘用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及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请各位考生主动及时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里,但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现场主动联系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报请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资格,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邮件、短信、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后果及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考生要严格遵守招聘会承办单位、高校进入招聘会现场相关要求,未经招聘会承办单位、高校许可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和考试场所,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九、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本公告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弥勒市第一中学

弥勒市第二中学

弥勒市第三中学

弥勒市第四中学

弥勒市第五中学

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

弥勒市弥阳中学

点击查看

弥勒市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教师岗位)

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

证明(模板)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0日

2023广东肇庆市四会市卫生健康局医疗卫生人员招聘公告

2023广东肇庆市四会市卫生健康局医疗卫生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30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会市卫健局将于近期赴广东药科大学面向全国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医疗卫生人员,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四会市卫健局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四会市人民医院等11个事业单位30个岗位共招聘35名工作人员(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非在职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取得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年龄,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此类人员报考可不受学习形式限制。

9.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行政处分正在申诉和复议期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不得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请查询四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政务公开--就业招聘栏。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3年11月6日9:00时至2023年11月10日17:00时。

(三)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考生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按网上提示流程进行报名,并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其负完全责任。

(四)上传报名材料

下述材料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分类上传,必须pdf格式、显示清晰完整。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生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③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⑤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⑥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践行诚信原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公告内容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线上资格初审

招聘小组将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及有关情况进行线上初审。是否审核成功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并以短信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线上初审的考生请在2023年11月17日9:00时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设点院校:广东药科大学(大学城校区)

(一)笔试

1.考生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下述面试、体检、考察环节一样)。

2.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4.笔试结束后当晚,考生可在报名系统登录查询面试入围情况,并以短信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二)面试

面试由四会市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签订三方协议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或体检人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总成绩公布后3个月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者不配合后续环节、报到前放弃录用的情形,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上述情况还不能确定名次,则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四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政务公开-就业招聘栏上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四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政务公开-就业招聘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新聘用人员入职后实行试用期1年,经用人单位评鉴表现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讨论提出意见,经四会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同意,报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3)。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3.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2023年四会市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四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政务公开-就业招聘栏。

招考政策咨询: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其他事项可咨询2023年四会市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58-3311542)。

点击查看

1.2023年四会市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专业参考目录(2023年版)

3.2023年四会市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四会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日

202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社局招募60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详情

202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社局招募60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增加基层工作经历、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缓解基层队伍力量不足等问题,乌拉特前旗人社局决定公开招募一批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2、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三、待遇保障

不低于990元/月,见习期间由所在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填写附件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学历验证报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发送至邮箱wqqrsj@163.com

4、联系电话:3267866

最终招募录取人员待乌拉特前旗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统一联系,安排就业见习工作。

点击查看

就业见习报名基本信息汇总表

乌拉特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7日

2023广东清远市连山幼儿园教师招聘7人信息汇总

2023广东清远市连山幼儿园教师招聘7人信息汇总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精神,经县委编委同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数

2023年秋季学期,全县共有43所学校(园),其中职业技术学校1所,完全中学1所(连山中学),特殊教育学校1所,义务教育阶段1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8所,教学点2个),幼儿园21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0所,民办幼儿园11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下属单位6所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名,幼儿园均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具体招聘职数详见《2023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

2023年11月6日至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大楼二楼206室(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沿江中路1号)。

(三)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咨询及联系电话: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联系人:罗老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1)报名表1份(请报考者自行登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http://www.gdl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2或现场领取填写,要求双面打印);(2)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3)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4)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限定连山户籍岗位的要提供户口簿。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2.应聘人员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3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等,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网上公布。

3.地点:连山民族中学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合格线均为60分(即笔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合格线也是60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的分值比例为6:4,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执行,体检费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规定进行。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将在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上且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七、聘用

2023年新招聘幼儿园教师列入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网等媒体公布,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招聘的教师,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需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并签订承诺书,存入个人档案,列入诚信体系管理。

(五)考生须在开考前一天(2023年11月17日17:00前)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领取准考证,逾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六)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情况,取笔试高分者优先录取。

以上公告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2023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26日

2024广西梧州藤县教育系统直接面试招聘3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简章

2024广东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一批招聘公告详情

2023贵州贵阳修文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6人公告一览

2023广东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新增党建指导员1人招聘

2024日照银行校园招聘200人公告核心内容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6 - 2026 wuaixiazai.com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2032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