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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临沂兰山区城投集团招聘8人须知

2026-09-09

2023年山东临沂兰山区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兰山区城投集团本次招聘实行总量控制原则,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计划可合并用于其他岗位。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关于招聘计划的调整说明,哪些情况会核减岗位、如何进行岗位调剂等细节都写明白了,报名时可以选择多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增加机会。感到兴趣的网友和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山东临沂兰山区城投集团招聘8人须知

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山区城投集团”)于2018年9月改制后挂牌成立,为区属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要素运作、投融资业务等。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集聚优秀人才,满足经营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结合集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将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0月份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8个岗位,共计8人。用人单位为集团全资子公司临沂兰城置业有限公司、临沂兰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0月份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中要求为准。

(五)所列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范围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四)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五)与集团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yls.gov.cn/)、兰山区城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仅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招聘期间应注意查看网站、公众号公布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8:30至2023年10月17日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收取、修改、补充任何报名材料信息,建议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仅受理邮箱报名,邮箱为:lylscthr@163.com

3.报名要求。应聘者可到指定平台查看招聘简章,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须插入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并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填写完成后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获奖信息、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任职经历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所有文件须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其他报名方式无效,且只需发送一次邮件,请勿重复发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方式为现场审核。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1.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位、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或手机页面截图无效);

5.取得的其他证书(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

6.报名资格条件注明需要提供的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

(四)初试。资格审查后进行初试,测试形式可采取笔试、面谈,具体测试方式以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的内容为准。

筛选比例按照岗位需求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参加资格审查和初试人员为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查完毕后将原件返还(除报名表外)。报名人员未在报名和现场审核阶段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经审查通过的人员,发放初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结束后未接到通知者,即未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最终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本次招聘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对于核减或取消的岗位,相应录用计划经研究后可合并用于其他岗位。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岗位的报考者,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书等材料,供面试、考察、体检时使用。凡未提供面试通知书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初试情况,集中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为最终录取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张贴。面试成绩设最低达标线,最低达标线为70分,低于达标线不予聘用。

(六)考察。根据最终成绩,按照不高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通过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或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个人工作总结、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考察对象为在职的,要求工作单位出具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配合考察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体检。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兰山区城投集团负责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 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

2. 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的。

3. 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

4. 有其他作弊等行为的。

(八)公示及聘用。对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集团领导班子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有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适任并协商一致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按照招聘企业分配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确定被聘用的人员,须服从兰山区城投集团统一安排。如个别岗位没有适任人员,或者无法与应聘者协商一致,将对该岗位延期或终止招聘。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地点和薪酬待遇

工作地点为临沂市兰山区,具体工作地点根据兰山区城投集团分配岗位所在地确定,入职后岗位分配须服从兰山区城投集团统一安排,无法协商一致的解除劳动关系。薪酬待遇根据具体分配岗位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二金,提供各类培训、学习机会。

五、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招聘以兰山区城投集团名义统一组织。招聘过程中重大问题由兰山区城投集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兰山区城投集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调整解释等。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及聘用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除本次发布的招聘信息外,不招聘其他人员,也不在临沂市以外地点安排招聘相关工作,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兰山区城投集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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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0月份招聘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临沂市兰山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杭州萧山市场建设开发公司2023年招聘协管员8人含报名方式

杭州萧山市场建设开发公司2023年招聘协管员8人含报名方式

因工作需要,杭州萧山市场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市场管理员(协管员)和检测员(协管员)共计8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刑事、治安、党纪、政务处分,无失信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且国家承认的学历、任职资格、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检测员(协管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齡在3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食品检测等相关对口专业优先。

2、一线市场管理员(协管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齡在4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因涉及到体力等方面原因,择优录用男性;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至50周岁以内。

二、招聘方式及报名流程

根据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及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将通过萧山人才网、萧山市场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一)报名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

(二)报名时间:额满为止;

(三)报名咨询电话:办公室0571-83503027(章先生、占女士)。

(四)监督投诉电话:0571-82722317

三、薪资待遇

岗位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薪酬制度规定执行,购买五险一金,提供中餐补贴、节日实物福利、疗休养、体检、工作服等。

四、工作时间及地点

(一)工作时间:做六休一,实行排班制;

(二)工作地点:公司下属国有农贸市场(城区为主)。

五、相关说明

(一)经试用考核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方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招聘单位做好应聘者备案工作,应聘者所提供复印资料不予退还。

(五)招聘录用结束后,本单位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录用者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汇总等台账工作。

杭州萧山市场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杭州临安2023区属国企招聘9人公告说明

杭州临安2023区属国企招聘9人公告说明

为满足我区区属国有企业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区属国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临国资办〔2018〕42号)有关规定,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国资办)将组织2023年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企业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1家区属国有企业,计划招聘国企编制工作人员9名。各招聘企业、岗位、人数、条件、其他条件及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临安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本科学历岗位)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大专学历岗位)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6.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附件3),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的,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区国资办备案。

7.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13日至2005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8.各招聘企业的户籍(生源)、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以《2023年临安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9.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报考时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4)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企业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企业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5)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及改报、岗位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注册和报名

本次招聘报考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125.124.24.208:8012(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2023年10月14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1.注册及报名(2023年10月14日9时--10月23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保存后的照片10K左右、长宽为295413像素),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企业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2.资格初审(2023年10月24日9时--10月27日16时)

招聘企业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注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及改报(2023年10月28日9时--10月29日16时)

已报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10月28日9时--10月29日16时内更改报考岗位,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3年10月29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岗位确认(2023年10月30日9时-10月30日16时)

如最终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10月30日9时-10月30日16时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3年10月30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2023年11月01日9时--11月03日9时30分)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笔试须知和考场规则。

6.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初审通过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工作经历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累计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4)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部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招聘岗位,工作时间可计算到2023年10月13日(不含)止,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所涉及的年龄、任职期、任职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取得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10月13日(不含)。

(6)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报名、查询及改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后果自负。

(二)笔试(2023年11月4日)

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笔试内容及要求: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考点参加笔试者,视作放弃。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和网上报名系统"(http://125.124.24.208:8012)上公布,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国资办组织,招聘企业负责复审。入围面试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JPG或PNG格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网上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资格复审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面试通知书和考生面试须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与报名表填报一致):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全部毕业证书;

4.取得的学士及以上全部学位证书;

5.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

6.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学士及以上全部学位认证书;

7.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认证书);

8.其他报考岗位所须提交的证件(证明)、职称(资格)证书。

除上述材料外,下列岗位须分别上传以下材料:

1.部分招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除提交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外,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

2.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合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下载面试通知书和考生面试须知的,下载领取面试通知书后确定不参加面试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均视作放弃面试,均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在考生综合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由区国资办组织,招聘企业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通知书和体检须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下载体检通知书,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并具体实施。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在全面审核档案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奖惩等基本信息,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聘用的情形等。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或者暂停聘用等程序。必要时采用部门联审、民主测评、考察预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和网上报名系统"(http://125.124.24.208:8012)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书面申请放弃考察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军队院校学历认定:按照《202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规定执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及相关要求均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和网上报名系统"(http://125.124.24.208:8012)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5.报考人员在报考全过程中须确保本人及紧急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含电子邮箱)准确且保持24小时畅通,通讯方式变动的需第一时间告知招聘企业。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企业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6.本公告由区国资办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571-58022010(招聘企业)

监督电话:0571-89541741 0571-89541743(区国资办)(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附件:

附件1-2023年临安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zip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临安区农村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北京房山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指南

2023年北京房山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指南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房山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审查诉讼材料,整理案件争议焦点;

(二)协助法官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

(三)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四)根据法官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五)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

(六)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

(七)完成其他司法辅助事务。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法学、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专业不做限定);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①《房山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②《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

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

④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

⑤毕业证扫描件;

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无,则无需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房山法院+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fayuan705@126.com。

2.报名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附件3),聘用后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7: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报名截止后,房山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之后,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房山法院将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方式另行通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笔试和面试

房山法院将适时组织政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考察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

房山法院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房山法院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递补人选,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若出现人员空缺,可直接从递补人选中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招聘计划和岗位需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至房山法院工作。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7年(含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派遣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并确定等级;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职业保障

(一)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级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为83500元--12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二)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三)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在房山法院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择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后续用工过程。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房山法院不解决户口进京。

(四)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房山法院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六)房山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10-8936488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

查看附件

附件1:《房山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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