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湖南株洲2023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通知

2026-09-09

湖南株洲2023年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自然是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只招1人,报名方式是现场报名。今天小编说的是这次招聘的考核要求,考核内容主要看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总分100分,设置70分合格线,想报考的可以提前了解一下考核方向。感到兴趣的朋友和小编来看一下吧

湖南株洲2023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1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10月27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619室(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标注:姓名+报考岗位)。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资格审查

我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一)开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核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十二、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0731-28685083

(二)监督电话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9201

附件1 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3日

湖南中方县财政局招聘工程造价评审公告

湖南中方县财政局招聘工程造价评审公告

为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造价评审临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公开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工程造价评审岗位临聘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为人正直、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3、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有二级造价工程师以上执业资格;

4、年龄在40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24日,应聘者须填写《报名表》,同其他个人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602014098@qq.com。多份材料请以压缩包(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形式发送。(注:①其他个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境内学历还需提交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报告)、职业资格或职称相关证书/证明材料;②资格审核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由中方县财政局办公室、人事股、纪检监察室、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应聘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招聘工作规定的,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简历筛选

根据应聘者的学历水平、专业方向、履历情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筛选,择优进入资格确认环节。

3、资格确认与面试

面试采取择优录取。应聘者参加面试前须通过资格确认,面试当天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已取得的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等其他必要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资格确认的应聘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通知

中方县财政局向通过面试环节的拟录用人员发送聘用通知。

5、合同签订

按照相关规定与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待遇及管理

工资待遇实行底薪及工程量计酬,具体按《中方县财政投资评审聘请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中方县财政局公开招聘工程造价评审临聘人员报名表

中方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9日

苏州高新区2023年教育专项编制教师招聘229人公告

苏州高新区2023年教育专项编制教师招聘229人公告

按照《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管〔2018〕112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2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非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在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不受生源地限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段须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且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校优秀毕业生称号;②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③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④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⑤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

(五)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2)年龄在30周岁至40周岁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地级市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学在岗代课人员。

2.小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作为工作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或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在岗代课人员。

(六)特别说明

1.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按照周岁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3年7月28日,在教育教学岗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前。

5.2022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6.本区内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本区内代课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签订的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等相关材料。

(七)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7月28 日9:00~2023年7月31日下午17: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证书;⑤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代为证明;⑥代课人员需要提供代课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

(4)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2日(周三)上午8:00~下午14: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竹园路校区(苏州高新区竹园路17号)。

3.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5日9: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填报好的《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登记表》上相应位置粘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报名者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网络报名上传的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交招聘单位。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现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1: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8月3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6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试教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试教人选。

(二)试教

1.试教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教,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

3.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试教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分数占40%和试教分数占60%合计总成绩,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试教总成绩(按占比70%计)+面试(按占比3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试教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或《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社会在职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单位订立的《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1、0512-68751689;

咨询时间:9:00-17:00。

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应届生).pdf附件2: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在职教师).pdf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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