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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谷城县教师招聘:退役军人专项2人

2026-09-09

2023年湖北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谷城县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的重要时间节点包括:报名10月16日至19日,资格审查同报名期间,资格复审10月20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今天小编列出了详细的时间表,报考的人可以保存参考,合理安排时间。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谷城县教师招聘:退役军人专项2人

为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吸纳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教师队伍,促进退役军人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开展专项招聘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批准,谷城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小学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

二、招聘岗位

专项招聘小学体育教师2名,具体岗位详见《谷城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谷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

2.报名所需资格证件等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

(一)报名途径

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报名、初审、查询均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gc.lxsk.com)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00至10月19日12∶00。报名窗口于10月19日12: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至10月19日18∶00,资格审查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窗口关闭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2.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应聘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4.应聘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报名时限内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5.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须打印《谷城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考试考务等咨询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服务电话:0710-7249332。

7.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报名操作指南》(附件2)。

五、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均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线下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谷城县城关镇康乐路4号),咨询电话0710-7249332。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与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退役军人证书;

4.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

5.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2张;

6.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资格复审无异议者,原件当场退还应聘人员),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六、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根据需要确定,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最终成绩。为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一)面试人员确定。原则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过多的岗位,将根据需要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测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前,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公布。

(五)考试成绩排名规则。考生成绩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需要进行高低排名时,由用人单位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或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报招聘结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考生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考试收费

根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面试每人每次50元。

十、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7333709。

(二)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四)本公告由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谷城县教育局、谷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五)咨询电话

1.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710-7249332。

2.谷城县教育局教师发展服务中心:0710-7338520

3.谷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0710-7165193

附件1:谷城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报名操作指南.docx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谷城县教育局

谷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0月10日

河北邯郸2023年市直学校选聘博硕人才条件

河北邯郸2023年市直学校选聘博硕人才条件

根据《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为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19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国内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报考人员应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招聘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学毕业生、医学和会计学科人员可暂不做要求,但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现役军人;

10.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11.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选聘岗位及学科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为市直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学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音乐、体育、计算机、心理、医学、会计等专业。

三、报名及测评时间

1.报名:考生须在审核测评前将《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dbsyc2023@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手机号码。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现场审核之日结束。每位报名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本年度市直学校测评工作。

2.审核、测评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7日至22日,上午8:00、下午14:00前入场

7月17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物理

7月17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体育、历史

7月18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语文

7月18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地理、计算机

7月19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数学

7月19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音乐、会计

7月20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政治

7月20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英语

7月21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生物

7月21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化学

7月22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医学、心理

3.审核、测评地点:资格审核以现场审核为准,报名表不作为审核依据。审核、测评地点为:河北师范大学公教楼B座一层(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考生可乘坐72路、75路、59路、2环2路等到南焦客运站下车,目的地位于南焦客运站对面。

4.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就业协议书(本科和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8份)、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

海外留学毕业生: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个人简历(8份)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选聘程序

1.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专家组进行测评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录取分数不低于80分,测评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教学能力、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采取分组分名额进行测评。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组确定。

博士研究生,由专家组直接进行考核测评。

2.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落实岗位。对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照测评成绩,结合各用人学校当年招生数额,统筹安排具体学校及岗位,使用编制为邯郸市教育局系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4.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社局、邯郸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教育局党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参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博硕引才公告》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324316094 0310-6269894

监督电话:0310-6269879

附件: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images/uploadfiles/202306/20230627154028_109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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