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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6-09-06

湖北张湾区2023年教师招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招聘规模150人,包括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和笔试时间都已经确定了。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次招聘的重要信息,报名方式、考试内容以及注意事项都整理好了,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看看。感到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张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张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中初中教师50名、小学教师95名、幼儿园教师5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报考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年龄及学历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小学教师应当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名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取得相应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车都张湾网(//www.zwxww.net/)进行。请各位考生于2023年6月5日登录车都张湾网站(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报名系统入口)报名确认。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9日17:00。报名窗口于6月9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10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11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采用微信、支付宝或网银支付。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无效。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2023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9: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建议打印4份)。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8652306。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近期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小于100KB,尺寸高30mm宽21.5mm,照片清晰。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各类信息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黑名单。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需打印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建议打印2份),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及分数: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综合知识,作文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车都张湾网上发布岗位核减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不能重新报考其他岗位,退还已缴报名费。

4.笔试结束后,考生在车都张湾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笔试成绩预计在笔试考试结束后7日左右在车都张湾网公示(//www.zwxww.net/)。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对放宽至1:2比例开考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均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其中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中小学音乐学科及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但达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均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内容。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的真伪、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个人信息,是否与所报岗位的要求一致,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内容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报考时隐瞒本人真实身份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相应聘用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3.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50元。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车都张湾网(//www.zwxww.net/)公示成绩。

2.面试分值及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A01-A09、A13、B01-B06、B10学科以讲课(无学生)的方式进行。初中体育(A10)、初中音乐(A11)、初中美术(A12)、小学体育(B07)、小学音乐(B08)、小学美术(B09)学科及幼儿园教师(C01)以讲课+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讲课占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70%)。初中体育(A10)、小学体育(B07)专业技能测试按专项分项进行测试,具体测试办法见面试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三、成绩计算

1.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由张湾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张湾区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张湾区教育局指定。

4.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办理聘用手续。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中共张湾区委组织部统筹,张湾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合格并办理聘用手续前完成与原单位的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六、聘用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分学段分学科(体育学科分专项)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岗位确定后,对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考生应在车都张湾网上下载打印《诚信承诺书》,并经本人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时提交给资格审查单位。

(二)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2.考生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考生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情况的。

(三)对伪造相关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人员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的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提前在车都张湾网发布通知,届时以通知为准。

八、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张湾区教育局、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0719-8619556(张湾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监督电话:0719-8652306(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和人事管理股);0719-8619681(张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

1、附件1: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附件2:张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3、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4、附件4: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加分申请表.xls

5、附件5: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xlsx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湾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

武威市2023年特岗教师考试须知

武威市2023年特岗教师考试须知

凉州区、天祝县教育(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3〕4号)精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定了《武威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威市教育局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威市财政局

2023年 5月24 日

武威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3〕4号)精神,2023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3年,我市将在凉州区、天祝县实施特岗计划",其中天祝县只招聘2022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

二、计划和岗位

(一)全市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12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聘期3年。其中凉州区招聘110名,天祝县招聘2名(2022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

(二)各实施县(区)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武威市2023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5)。

三、基本原则

(一)保障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与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

(二)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四)特岗计划"实施县(区)的县城所在地学校不能列为设岗学校,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五)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由市(州)统筹组织、以县(区)为主,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音体美、英语、科学、劳动、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5.报考凉州区岗位户籍要求:户籍地为凉州区(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5月29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在凉州区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合格(笔试成绩单在有效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特岗计划"笔试考试,通过特岗计划"笔试后,须在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环节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未取得,则取消参加特岗计划"面试考试资格。

3.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三)其他要求

1.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4.各实施县(区)教育局要及时向市教育局上报特岗计划"的岗位设置表,于线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县(区)特岗计划"招聘公告,并将岗位设置表一并进行公布,同时将招聘岗位要求的笔试试卷类型(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及具体学历要求标注在岗位设置表中显眼位置,提醒考生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合适岗位进行报考。

五、实施办法

(一)报名

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特岗计划实施文件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逐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考生以各设岗县(区)的户籍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的一个学科岗位。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及通讯不畅通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信息确认

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特岗计划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报考县(区)教育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由县(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协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仅能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考生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18:00,逾期均不予受理。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至7月2日9∶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特岗计划考试报名系统维护、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编排、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笔试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教育部门配合做好考务工作。各级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相关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5.考场设置

在武威市分设考区,考点设在市直学校和凉州区的标准化考场。市人社局于6月16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设置编排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6.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7.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15日以后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公布的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县(区)教育局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实施县(区)要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由实施县(区)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实施县(区)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各县(区)要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实施县(区)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各实施县(区)要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施县(区)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实施县(区)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市教育局在本市跨县区、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区调剂人员总成绩要达到调剂县(区)本岗位学科大类平均分。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市教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市(州)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由各实施县(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县(区)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实施县(区)于2023年7月29日前将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名单(附件2)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复审并公示。

(八)发文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设岗县(区)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各县(区)要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2.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市县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市县财政负责补齐。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实施县(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由实施县(区)负责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习期或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实施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四)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

各实施县(区)要建立健全招聘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2023年全省特岗计划"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各实施县(区)要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23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二)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

教育部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实施县(区)录取结束后,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

(三)从严开展实施工作监督检查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拖欠特岗教师工资待遇,不能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不能及时为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等情况,一经核实将给予通报批评,不再将该实施县(区)列入下一年度申请设岗需求名单。特岗计划实施管理不到位,招聘计划完成不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和入编入岗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县(区),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下一年度将严格按照落实情况调整设岗名额。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县(区)按照本方案规定制定本县(区)《实施细则》,由县(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附件:1.2023年特岗计划"各市县设岗名额分配表.xls

 2.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3.市县(区)教育局联系方式.doc

 4.特岗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5.武威市2023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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