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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大学2023年专任教师招聘程序安排

2026-09-07

2023年青海教师编制招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西宁大学这次招聘专任教师47名,报名期间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先参加,但必须在7月31日前提供。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关于应届毕业生报考的特别说明,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都列出来了。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青海西宁大学2023年专任教师招聘程序安排

为做好青海大学孵化西宁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根据《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3〕28号)、《西宁大学筹建阶段人才工作方案》(青教人〔2021〕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数量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要求年龄原则上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8日以后出生)。

(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考生的学历证书需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青海大学孵化西宁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六)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为一级学科的,所属二级学科专业毕业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参加应聘。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为二级学科的,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进行应聘。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专业考核、结构化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政审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必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与青海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www.qhu.edu.cn/rczp)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核、面试等工作,也可直接咨询青海大学组织人事部。

(一)网上报名

1.应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9日-5月14日18时。

2.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大学门户网(www.qhu.edu.cn/)人才招聘/我要应聘,以本人邮箱注册账号,并登录青海大学人员招聘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程序请详细阅读《青海大学孵化西宁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网上报名指南》(附件3)。网上报名需上传相关证书和亲笔签名的《2023年应聘西宁大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4)。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青海大学门户网公布。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名资格尚未通过人员,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足1:3比例,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由学校视专业考核和面试的成绩决定是否录用。相关结果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发布的信息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当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专业考核。

4.应聘考生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参加应聘,招聘各环节若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考核与面试

1.开考比例

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主要由专业学术素质评估(主要采取学习工作经历介绍和学术成果展示、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和综合素质测评(主要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等内容组成,由学校及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专业考核结束后,按照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以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不足1:3的,全部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者,取消招聘资格。

3.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以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

4.考试成绩占比

专业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5.考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考核、结构化面试具体实施时间及地点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公布的相关方案为准。

(四)体检与心理测试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学校组织复查一次,仍未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心理测试采取现场或在线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结果不纳入考试(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体检及心理测试具体实施时间及地点以青海大学官网公布的相关方案为准。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学校对考察对象学习工作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及考前所在单位的政治表现等进行考察。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考察外,突出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青海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八年),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或与原单位存在法律纠纷的,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要求

在专业考核、现场资格复审、结构化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一次。

五、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正式入职后,享受省属高校在职在编职工福利待遇。人才引进专项待遇按照先入职后评审”原则,经评审入选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西宁大学专项的人员,可享受《西宁大学筹建阶段人才引进专项措施(暂行)》(青教人〔2021〕18号)规定的相应人才层次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报名期间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学历、学位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面试前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证书、资格取得时间,以及中共党员的入党时间均截至2023年5月8日。

(四)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对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界定不清楚或未列入上述目录的各类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应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非应届毕业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dgdc.edu.cn/),进入学位查询系统界面,打印学位查询报告并上传报名系统,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证明材料上传报名系统。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为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五)总成绩并列情况说明。总成绩并列的,先按退役士兵优先招聘,再按招聘岗位中的优先条件,最后按专业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成绩仍并列的,学校组织一次加试。

(六)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的审查将不予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七)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实施时间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公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青海大学孵化西宁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陆续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与青海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www.qhu.edu.cn/rczp)发布,各阶段安排以网络公告为准,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0971-5310674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931-8448259;18189575665。

附件:

1.附件1.青海大学孵化西宁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

2.附件2.青海大学孵化西宁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日程计划表.docx

3.附件3.青海大学孵化西宁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网上报名指南.doc

4.附件4.2023年应聘西宁大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青海大学

2023年5月8日

中山市第二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安排

中山市第二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安排

中山市第二中学是直属公办高中,创建于1945年,距离广州南站仅40公里。学校先后获评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现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20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直属学校招聘管理模块(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

4.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6月21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22日至6月23日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地点设在中山市第二中学(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6月24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4年6月24日在中山市第二中学门户网站发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形式,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第二中学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第二中学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第二中学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三)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8165909,联系人:李老师、胡老师

投诉电话:0760-28165918,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三期)岗位表

2.个人承诺书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3日

附件下载:附件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三期)岗位表.pdf

2023年中山市大信学校教师招聘1人信息

2023年中山市大信学校教师招聘1人信息

中山市大信学校坐落于中山市主城区石岐街道岐江河畔,自办学以来,学校始终坚持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建现代化学校"的办学宗旨,以打造适合学生的教育,成就孩子的幸福人生"为办学目标,经过十六年磨砺,现已成为学生向往、家长信赖、社会赞誉,具有卓越教育品格、科学品质、文化品位的现代化名校。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民办教育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全国优秀少先队先进集体、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民办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中小学陶艺特色学校、省级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示范培育推广项目学校、广东省少年儿童科学教育体验活动实验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 、中山市德育示范学校、中山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中山市健康促进学校金奖、中山市民办规范达标与品牌提升五星级学校等荣誉称号。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诚聘2023学年初中专任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薪资待遇

初中生物教师1名,待遇面议。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合作、奉献和创新精神,专业基础扎实,能掌握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兴趣爱好广泛,身心健康。

2.专业对口,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或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和优秀在职教师优先考虑。

三、招聘方式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联系电话、有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或图片,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学科"发至学校邮箱。符合条件者,学校将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到校面试。符合要求者签订合同,聘期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底。

四、招聘时间

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 招满为止。

五、联系方式

邮编:528403 联系电话:0760-88792326 88792333

学校邮箱:zszxdx@vip.163.com

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教育系统招聘47人公告

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教育系统招聘4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47名(详见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3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三)本人曾获得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竞赛取得铜牌及以上成绩。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奥赛教练中级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条件为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奥赛教练中级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类专业技术资格;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事业编制及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职工不得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须在2023年10月12日前取得并按要求提交招聘单位审核,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工作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如实完整分类填写《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Excel电子版),连同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书材料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xqjtjrsk@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不按规定注明岗位、姓名等信息的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发送后须及时在工作时间段拨打相关报名咨询电话(0532-88172879、17663920623)进行确认。未进行电话确认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0月23日。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范围。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以及与本表电子版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二)《诚信承诺书》(附件4)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八)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九)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篮球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关于考生所学专业属于篮球方向的证明,或个人档案中能证明篮球方向的原始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能证明篮球方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加盖高校公章)。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初试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教师岗位,增加初试环节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后原则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立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由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

(三)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具体组织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和有关要求,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进行公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组织进行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当场加试面试。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方案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进行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事业编教师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八、纪律

本次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所学专业以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为准,教师资格证书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报名填报信息中没有的栏目,请务必在备注栏中填写清楚,否则审核不予通过。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履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未经批准不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师资需求情况及学科招聘计划,招聘的教师按总成绩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择岗(若总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工作岗位主要安排在城区(街道)学校。择岗人员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172879。

监督电话:0532-8819202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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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计划表

2.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3.2023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

4.诚信承诺书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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