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相关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会计分录怎么写,是备考过程中容易混淆的知识点。今天小编从概念、核算范围和常见处理方式入手,把成本法、权益法下的登记规则逐项讲清,并解读两个科目的方向与余额含义,方便大家快速理清思路。实际做题时,要分清投资核算方法,确认应收金额以及对应的贷方科目。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分录
1.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息(成本法下)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按应享有的份额)
贷:投资收益
2.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息(权益法下)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按应享有的份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除此之外,其他权益性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应收股利是什么意思?
应收股利是指小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而发生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及进行债权投资而发生应收取的利息和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
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应收股利”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股利的增加,贷方登记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期未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收利息是什么?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的部分。
应收利息属于什么科目?
应收利息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利息数,贷方登记收回的利息和转作坏账的利息,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利息数。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录编制方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其他的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当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
(1)如果是股权投资则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买价-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2)如果是债券投资则此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溢价时)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折价时)
什么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而且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例如,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等。
应收股利是什么?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应收股利”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股利的增加,贷方登记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收利息是什么?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的部分。
企业合同负债会计分录指南

对于合同负债的会计核算,一般通过银行存款、主营业务收入、合同负债等科目,相关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写?
合同负债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合同负债
借:合同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合同负债是什么?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
主营业务收入是什么?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从事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本项指标在各行业会计制度中的名称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业会计制度或报表定义的口径进行填报,其中农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工业企业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交通运输企业指“主营业务收入”;建筑企业指“工程结算收入”;批发及零售贸易企业指“商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企业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企业指“经营收入”。本项指标应按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简单的说,就是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注册的主营和兼营的项目内容。
营业外收入科目是什么?
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内容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账款;教育费附加返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