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苏州市的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小编注意到,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招聘条件包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苏州市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等。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培训教学辅助经办人员2名,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专业、其他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2);
5.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联系电话:0512-67868007。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1),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并上传: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⑶对应岗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需上传用于证明2年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材料,以邮件形式于2023年10月13日24:00之前发送到pxzdzx258@sina.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20037。
本简章由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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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2: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
2023年10月9日
河北邯郸2023年市直学校选聘博硕人才条件

根据《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为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19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国内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报考人员应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招聘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学毕业生、医学和会计学科人员可暂不做要求,但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现役军人;
10.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11.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选聘岗位及学科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为市直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学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音乐、体育、计算机、心理、医学、会计等专业。
三、报名及测评时间
1.报名:考生须在审核测评前将《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dbsyc2023@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手机号码。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现场审核之日结束。每位报名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本年度市直学校测评工作。
2.审核、测评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7日至22日,上午8:00、下午14:00前入场
7月17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物理
7月17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体育、历史
7月18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语文
7月18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地理、计算机
7月19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数学
7月19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音乐、会计
7月20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政治
7月20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英语
7月21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生物
7月21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化学
7月22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医学、心理
3.审核、测评地点:资格审核以现场审核为准,报名表不作为审核依据。审核、测评地点为:河北师范大学公教楼B座一层(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考生可乘坐72路、75路、59路、2环2路等到南焦客运站下车,目的地位于南焦客运站对面。
4.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就业协议书(本科和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8份)、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
海外留学毕业生: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个人简历(8份)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选聘程序
1.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专家组进行测评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录取分数不低于80分,测评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教学能力、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采取分组分名额进行测评。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组确定。
博士研究生,由专家组直接进行考核测评。
2.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落实岗位。对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照测评成绩,结合各用人学校当年招生数额,统筹安排具体学校及岗位,使用编制为邯郸市教育局系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4.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社局、邯郸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教育局党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参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博硕引才公告》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324316094 0310-6269894
监督电话:0310-6269879
附件: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images/uploadfiles/202306/20230627154028_1095.doc
2023年6月27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3年本科一段H段分数说明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3本科一段H段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青海普通文理应用物理学应用物理学专业最低分339最高分339,青海普通文理测控技术与仪器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最低分336最高分357,青海普通文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专业最低分334最高分334。以下是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3本科一段H段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省市类型科类专业最低分最高分青海本科一段H段普通文理应用物理学339339青海本科一段H段普通文理测控技术与仪器336357青海本科一段H段普通文理物流管理334334青海本科一段H段普通文理环境工程335355青海本科一段H段普通文理通信工程351351青海本科一段H段普通文理金属材料工程336336青海本科一段H段普通文理城市地下空间工程346346青海本科一段H段普通文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340345青海本科一段H段普通文理安全工程336362青海本科一段H段普通文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340340青海本科一段H段普通文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42358
以上数据是梦马内容库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3分数线汇总整理的本科一段H段专业和分数线数据,提醒同学们单独看往年分数是不准确的。要根据2024一分一段表科学换算分数和位次,并根据报考人数、专业计划变动等因素采取冲稳保策略合理预估当年的专业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