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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招录流程

2026-09-07

威海市2024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已经启动,这次招录设置了灭火救援、消防车驾驶和通信三个岗位类别,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等。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各考核科目的具体标准,备考的朋友可以提前了解做好准备。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招录流程

为做好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森林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进一步充实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实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或补充到消防救援队伍中从事灭火救援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工作单位为威海各区市消防救援站。

1、灭火救援岗位:主要从事执勤训练、灭火救援、社会救助、消防宣传和防火巡查等工作。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主要从事承担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任务的执勤消防车驾驶、操作及维护保养工作;

3、通信员岗位:主要从事日常接处警和执勤战斗过程摄(录)像及影像资料的传输、收集、归档工作。

森林专职消防员指主要从事森林火灾防控,同时兼顾洪涝、地震、地质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任务,根据实际需要参与常规灭火救援任务的人员。

2、招聘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按照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政治审核、体格检查、签订合同、入职培训、合格录用等程序择优录用。

政府专职消防员须参加为期3个月(试用期)的入职培训。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实战实训两个阶段,集中培训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建培训大队统一组织实施,时间约1个月;实战实训由各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集中培训或到岗培训,时间约2个月。

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结业考核结束后,实施计划分配。结业考核合格的,正式入职,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结业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淘汰。

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统一分配,招收对象须服从分配安排

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征信记录。

(五)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六)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有能够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低于、不超过标准体重20%,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规定的职业健康条件。

(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对象为18至30周岁的男性公民。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以及具有潜水员、执业医师等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B2 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八)消防车驾驶员招收对象需持有B2以上汽车驾驶证,且两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或不承担主要责任,驾龄两年及以上者优先。

(九)同等条件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消防相关专业学历、退役军人、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潜水员、执业医师,持有游泳救生员证、船员证、游泳教练资格等国家相关水域救生证件,具有搜救犬训导、会计、信息通信、汽车修理及新媒体编辑等其他专业特长,持有国家二级体育运动员以上证书和奖章或有专业运动训练组训经验,烈士子女优先录用。

不予招聘的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范围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刑事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四)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五)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面颈部文身,着短袖训练服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

(八)不符合体检标准或患有不宜从事消防工作的疾病。

(九)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如有故意隐瞒或虚构以上情形者,视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支队随时可以要求退出招聘或辞退。

4、考试内容

01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考核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主要考察招收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

0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招收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03心理测试: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组织复测。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等能力。

04政治审查: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要求,重点审查招收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05体格检查: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应当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5、体能考核标准

6、管理、待遇

(一)工资保障

工资待遇和日常经费由政府全额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定级工资约为4700元/月(含五险一金),并随工作年限和等级晋升递增,担任管理岗位、驾驶员、通信员等专业人才待遇从优。入职后免费提供食宿、体检和专业技术培训待遇,按季节特点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二)保险及公积金

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轮休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每月安排不少于8天轮休假,另按照规定享受婚假、育儿假、护理假。

7、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6日,报名仅限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招收计划及报名电话

报名长期咨询电话:5897216

报名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中学历以户口本登记的学历信息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3)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查询结果(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打印);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军人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1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证明材料(工作证明、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

(6)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证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收对象提交的上述现场审核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7)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8、特别提示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由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对象在招收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招收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3)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4)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招收对象的。

(6)其他扰乱招收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聘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无关,请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十堰市辅警招聘优先录用条件说明

十堰市辅警招聘优先录用条件说明

一、招聘岗位

1.应急机动队辅警35名。主要从事社会面巡控、协助民警接出警、维稳处突等警务辅助工作。

2.交通管理辅警20名。主要协助民警开展交通疏导,劝阻、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及文书处理、资料整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招聘对象和条件

1.应急机动队辅警: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身高175cm以上,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心理素质好,双眼裸视力在4.9以上。

2.交通勤务辅警: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70cm以上,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有文字功底和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文身、口吃、重听、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湖北省户籍。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待遇保障

1.应急机动队辅警月工资3500元、交通管理辅警月工资2550元,半年实习期后评定相应层级,计发层级工资,另加伙食补贴。

2.单位负担社会保险每人每月1000余元,并随政策要求适时调整。

3.聘用期间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假期。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6日起。

2.报名地点:应急机动队辅警报名地点在茅箭区朝阳中路29号华悦城15楼,联系人:徐经理13635705660/曾经理13972460440;交通管理辅警报名地点在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803室,不接受委托报名,联系电话:8892590。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符合应聘条件者确定为考试人员。

3.报名所需资料: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人员需提供部队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露耳)照片2张。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在市公安局警训基地(发展大道万达广场对面,可乘坐63路、68路、81路公交车到万达广场站下车)。

四、相关事项提醒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便于联系考试等相关事宜。

3.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甘肃省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程序详解

甘肃省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程序详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我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甘肃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募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3-2024学年,根据各市县计划需求,全省共提供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岗位136个,具体岗位详见《甘肃省银龄讲学计划2023-2024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请登录甘肃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gansu.gov.cn/)公告公示栏查阅相关招募信息。

二、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募、择优选用"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工作原则。

三、实施范围

(一)讲学服务范围

以县为基本单位,主要是我省脱贫地区(原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

(二)招募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退休教师,以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资格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65岁(含)以下。

(二)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三)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四)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相应高海拔、山区地区工作和生活。

五、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讲学教师与青少年学生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六、服务时间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市、区)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七、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1.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

2.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每学年共计2万元,包括: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受援县为其购买的意外保险费等)

(二)政策保障

1.受援县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2.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受援地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4.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招募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日-8月15日。

2.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甘肃省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报名表》(见附件2)。

(2)其他个人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③职称证书复印件。

3.报名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自愿报名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人员,对照《甘肃省银龄讲学计划2023-2024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提供的岗位,在报名时间段内可选择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服从调配的可选择2个调配岗位。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甘肃省教育厅官网自行下载《甘肃省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将填写完整的《甘肃省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电子版、其他个人材料的清晰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甘肃省教育厅指定的报名电子邮箱。(报名电子邮箱:gssjytjsgzc@163.com)

特别提示: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与报名人员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报名人员自行放弃报名。②因《报名表》内容缺失、其他个人材料缺失或无法辨识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的,甘肃省教育厅将联系报名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合格报名材料,限期内未提交合格报名材料或重新提交的报名材料仍不合格,视为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未通过。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段内的工作日到甘肃省教育厅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填写《甘肃省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教育大厦1114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进入到岗位遴选程序。

(三)岗位遴选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根据岗位需求进行遴选。当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遴选,条件相同时以报名先后时间进行排序遴选。服从调配的报名人员,进行岗位调配。

(四)人员公示

对通过资格审核后确定岗位的拟招募人员在甘肃省教育厅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当年度拟招募讲学教师。

(五)签订协议

受援县(市、区)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拟招募讲学教师须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六)上岗任教

受援县(市、区)教育局和受援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讲学教师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上岗,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九、相关要求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岗位遴选、人员公示、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十、其他事宜

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银龄讲学教师招募的相关信息,以甘肃省教育厅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本公告由甘肃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736596

甘肃省教育厅

2023年8月1日

附件:附件1:甘肃省银龄讲学计划2023--2024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

附件2:甘肃省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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