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湖南公务员考试:不得报考情形有哪些

2026-06-15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的具体规定是很多考生关心的事。在读研究生能否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明确规定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名,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今天要说的就是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的全部报名条件,不得报考的各种情形也都详细列出来了,朋友们可以先对照一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感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湖南公务员考试:不得报考情形有哪些

不能,湖南省公务员考试规定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是不能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公告发布之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2021年1月1日以后,参加公务员考录进入录用公示阶段后放弃,及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后取消录用或离职的人员。

10.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社工证报名条件及学历要求说明

社工证报名条件及学历要求说明

根据规定,初级和中级的社会工作师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高中或中专,高级社会工作师的报名最低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社工证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社工证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年度12月31日。

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考生须一次通过两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仅设《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一个科目,考生只需通过该科目即可去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专科在读报考教资的具体条件要求

专科在读报考教资的具体条件要求

大专在读可以报考教师资格证,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等。

在读的大专生可以考教师资格证,但是在读大专生只有三年级学生可以报考教师资格证,而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是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在读大专生可以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通常情况下,考取教师资格证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考试层次而有所不同,但一般要求至少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1、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具有幼儿园师范专科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与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有高等师范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非是范生可以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非常人性化,为广大的社会群体、非师范专业的人才,提供了很多参考机会。对考生的专业性质不作限制,师范或非师范生,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参加考试。

非会计专业考生能否报名初级会计职称

护理学专业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指南

学历学位对应关系说明

国考不限专业职位具体条件

社工证报名材料及工作证明要求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6 - 2026 wuaixiazai.com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2032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