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惠东县报考须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关注惠东县公益性岗位招聘,除了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条件,还需了解报名手续、审核流程和上岗后的管理要求。今天小编结合惠东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依次梳理对象资格、材料清单、报名地点、审核步骤、公示安排和岗位管理,既说明各项内容,也理清整个办理过程,方便阅读与查询。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同了解吧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惠东县开发2023年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惠东人社〔2023〕72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3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49个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3年惠东县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情况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项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用人单位自主招聘、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用人单位自主招聘前。
2.报名地点:报考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的请到对应乡镇(街道)组织办报名;报考县直有关单位公益性岗位的请到县直有关单位的人事部门报名;报考巽寮人社所公益性岗位的请到巽寮人社所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就业困难人员才需要提交就业创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照片和《惠东县2023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到所报考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确定)。
资格审查通过的,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募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
(三)体检及公示(由各用人单位组织)。
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后,由各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的,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组织聘用人员上岗。
(四)聘用及管理
1.各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一式3份,由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各持1份,1份报送至县人社局备案。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的,用人单位应于人员退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人社局报备。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2.公益性岗位管理实行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定岗位职责,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严禁空岗、替岗等违规现象发生。
上述的报名、自主招聘、体检及公示,以及聘用等程序,于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程序,并组织聘用人员上岗。
五、资金保障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以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实施公益性岗位援助,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用人单位应按季度(或半年)向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用人单位按月向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县人社局汇总补贴资金情况后向县财政部门请拨资金。补贴期满后,若单位继续留用,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不再享受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六、报名咨询
惠东县大岭街道办事处0752-8903996
惠东县平海镇人民政府0752-8502169
惠东县铁涌镇人民政府0752-8438910
惠东县白盆珠镇人民政府0752-8286368
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0752-8186837
惠东县宝口镇人民政府0752-8285866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52-8897917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2-8112688
惠东县老干部活动中心0752-8822494
惠东县技工学校0752-8999028
惠东县巽寮人社所0752-833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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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惠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情况表
2.惠东县2023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 10月30日
2023广东东莞凤岗分局辅警招聘公告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力量,更好地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分局党委和镇人事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岗位
机动类,主要从事协助民警应急突出工作
(二)数量
共招聘机动队员10名。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高要求:男性身高1.75以上,女性身高1.65以上。
4、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8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7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武术专业、军校体校毕业生、有摩托车驾驶证、懂得计算机基本操作、有国家认证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优先;
5、按班次轮值上班,需参加夜班执勤备勤,特殊情况需服从临时抽调任务或参加全市勤务调配;
6、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况(具体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三、招聘流程
(一)招聘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8日-- 11月2日。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8日-- 11月2日。
(三)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在凤岗镇巡警大队二楼办公室进行报名(凡报名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地址在凤岗镇永盛大街巡警大队(即永盛1号旁),联系电话:87758599。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户口簿主页和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4、学历证书(大专或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鉴定)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5、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人员,提供摩托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6、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四)咨询答疑
咨询电话:0769-87758599(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工作待遇
1、从上岗之日起签订正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评合格为正式录用;
2、年薪全口径约8.5万元(含六险一金等);
3、每月享受4天休假(原则上每周一天)以及劳动法规定的年休假、病假等。
五、工作时间
一般情况下为行政班,执行公安机关值班备勤制度。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面试占3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
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场地安排以短信及拨打电话的方式通知,考试成绩在凤岗公安分局公众号予以公示。
1、笔试。
2023年11月3日(初定)。
2、体能测试。
2023年11月3日(初定)。
体能测试项目共3项目:410米往返跑、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40%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定于在体能测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具体以短信、电话通知为准)。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判断应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30%计入总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凤岗公安分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对象要求在凤岗公安分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所产生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行负责。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经档案审查及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通过凤岗公安分局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九、录用程序
由凤岗公安分局经过考核、资格审查、能力素质评估、体检、政审合格后培训上岗。
十、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的辅警人员,由公安分局在全镇内统一调配到各岗位;
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后续招录事项,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十一、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凤岗分局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