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实务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企业在捐赠商品时,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和税务处理是大家经常问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说说标准的处理方法,包括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和增值税的计提。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对外捐赠商品时,应视同销售处理,可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对外捐赠商品分录
企业对外捐赠商品无论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均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对外捐赠现金、银行存款等: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对外捐赠商品
按照视同销售进行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营业外支出核算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不足以抵补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所发生的净损失;无形资产出售损失,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不足以抵补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所发生的净损失。
盘亏损失,主要指对于财产清查盘点中盘亏的资产,在查明原因处理时按确定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罚款支出,指企业由于违反税收法规、经济合同等而支付的各种滞纳金和罚款。
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非常损失,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
企业自产产品投资会计核算方法

企业使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应作视同销售处理,通过“长期股权投资”、“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进行核算,有关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自产产品对外投资账务处理
根据税法相关的规定,用于对外投资的自产货物,应当按视同销售并确认收入: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是指企业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
视同销售是什么?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主要用来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根据规定,企业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行为的是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等应当视同销售货物。
企业投资资产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取得的,以该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公允价值为成本。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成本。在处置或者转让投资资产时,准予扣除投资资产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