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赤城县硕博人才引进工作已经启动,计划招聘35名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进入事业单位。今天小编整理了这次招聘的详细规定,包括报名条件中关于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年龄限制等方面的具体内容。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高层次学历人才作用,为高质量打造经济强县、美丽赤城”提供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35名。详见《赤城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报名者须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3.在2023年10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国内取得本科学历的,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按照国家教育部2022年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报名者具备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赤城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博士研究生不限制专业;985、211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985、211院校的硕士研究生不限制专业。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读学生。
5.赤城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7.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赤城县人民政府网(//www.ccx.gov.cn/)发布硕博人才引进公告。赤城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硕博人才引进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公告信息及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8:00–10月29日24:00
报名方式:登陆//sign.weicewang.com/p/412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赤城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3);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③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学业成绩单;
④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5);
⑤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备齐报名所需资料,资料不齐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报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可登录赤城县人民政府(//www.ccx.gov.cn/)网下载。
报名者要认真阅读《赤城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公告》,备齐报名所需资料,资料不齐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缴费通过网上缴费,缴费日期:10月23日8:00–10月30日24:00,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硕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进入复审资格人员名单将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请报名者随时关注赤城县人民政府网(//www.ccx.gov.cn/),逾期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的本人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相关要求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请报名者随时关注赤城县人民政府网(//www.ccx.gov.cn/)。组织专家评审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者相关业务知识和实际能力,包括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面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作为最终面试成绩,985、211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面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作为最终面试成绩,选聘职位比例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对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五)定向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县委人才办通过审查档案、函调等方式对拟引进的硕博人才进行考察。
(六)组织体检。组织拟引进的硕博人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
(七)会议研究。对拟引进的硕博人才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经研究后确定拟引进硕博人才名单。
(八)社会公示。拟引进硕博人才名单在赤城县人民政府网(//www.cc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手续。引进的硕博人才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硕博人才引进计划”管理,落实相关待遇。
四、相关待遇
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纳入事业编制,列入县财政开支,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硕博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方可流动。
对引进的硕博人才发放住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列入县财政预算,住房补贴按月发放,期限为5年。对发放期限内辞退或因违法违纪开除公职的,从次月起停止发放。
对引进的硕博人才纳入燕赵英才卡保障服务范围,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县委人才办及时申报办理燕赵英才卡。同时,对引进的硕博人才的配偶,愿意到赤城县工作且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县委人才办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如出现报名资料弄虚作假、隐瞒个人身份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取消聘用资格、出具不良记录证明存入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处理。
六、考核管理
对硕博人才引进计划”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不胜任者,取消相关待遇,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赤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赤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2 赤城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pdf
附件3 赤城县2023年硕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pdf
附件5 诚信承诺书.pdf
绥滨县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

根据工作需要,绥滨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一)留置看护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要求为男性。
(二)留置看护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要求为男性,退役军人。
(三)社区戒毒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女性。
(四)社区戒毒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男性。
本公告所涉岗位如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通过降低开考比例后仍不能达到笔试开考标准的,缩减该岗位招聘名额,缩减的招聘名额可在各招聘岗位相互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报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后执行。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勤务辅警岗位职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7日-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四)限绥滨县行政区域内户籍。
(五)身心健康,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及纹身;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无涉毒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5.退役军人。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绥滨县公安局予以审核。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2.考生需将报名材料扫描件(jpg格式)整体压缩打包,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信箱sbxgajzzb@163.com
报名材料内需包含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扫描件及电子版1份详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考生需自行打印,在扫描前粘贴照片,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并手签承诺;电子版需提供Word格式。
(2)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电子版照片1张(备注姓名)。
(3)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各1份。
(4)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同时,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出具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扫描件1份。
(5)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需提供加分申请书(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根据报考人数和分布等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绥滨县公安局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报考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布。
5.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增加面试名额,如 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相应的面试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绥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
5.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能测试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专业科目高者优先。
2.体能测试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测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4.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县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5.体检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考察
1.对考试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复核,同时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实施。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绥滨县政府网站(https://www.suibin.gov.cn/)及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期满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辅警的薪酬待遇(含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绥滨县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8-7867969
16646841345(工作日早8点30分-11点,下午1点30分-4点30分)
监督电话:19804680486
查看附件
附件1:绥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笔试加分申请书.doc
附件3:绥滨公安政务公众号二维码
绥滨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