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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丽水遂昌县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2026-09-09

2023年浙江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丽水市遂昌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这次提供2个编制岗位。小编注意到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计算方式比较明确,体检和考察在面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对象,整个流程时间安排比较紧凑。感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3年浙江丽水遂昌县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中学事业编制教师2名,具体的招聘学段、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2023年遂昌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计划表》。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人员需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六)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七)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4日16:30

报考人员通过手机软件市场(手机端)或者钉钉网站//www.dingtalk.com/ (电脑客户端)下载安装并注册钉钉软件,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遂昌教育局二维码”加入遂昌教育局,再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报名二维码”后进行报名信息填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5日12:00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报名二维码”,然后通过页面中的查看数据”功能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4日16:30)内的,可再次通过发起提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受应聘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不能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请应聘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10月25日0:00-10月26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二维码”办理网上缴费,缴费人员一定要在备注栏中填写本人姓名。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考试费为50元,共计100元。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0月26日9: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遂昌县教育局计财科审核,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免除考试费考生无需再进行网上缴费。

4.缴费确认

招聘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考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5.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3年10月27日9:00至10月27日17:00(上班时间),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遂昌县教育局7楼705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6.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

上午8:30–10:00教育基础知识

10:00–12:00专业知识

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笔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教育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折算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为报考岗位对应学科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遂昌县职业中专(遂昌县妙高街道上南门路8号)。

(三)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对象。考生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

(1)面试对象名单公布后,入围应聘者本人带相应的待审查核验材料原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76号新城大厦2号楼7楼707室)参加资格复查核验。资格复审需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毕业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请提供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逾期报送审核材料原件或逾期不领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形式面试。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折合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折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折合成绩又相等,以专业知识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如递补人员总分与该岗位入围体检人员总分差5分及以上的,则取消递补。其它情况一律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并不再递补。

2.录用后在核定的学校范围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

3.录用人员不参加选岗的、放弃选岗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未按时提供人事档案的以及事后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的人员在遂昌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三)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四)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统一在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uichan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8132599

遂昌中学办公室05788198216

投诉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529653

遂昌中学纪委0578819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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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中学教师计划表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

苏州高新区2023年教育专项编制教师招聘229人公告

苏州高新区2023年教育专项编制教师招聘229人公告

按照《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管〔2018〕112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2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非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在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不受生源地限制;

3.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段须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且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校优秀毕业生称号;②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③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④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⑤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

(五)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2)年龄在30周岁至40周岁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获得地级市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学在岗代课人员。

2.小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作为工作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经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或获得县(区)级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在岗代课人员。

(六)特别说明

1.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按照周岁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3年7月28日,在教育教学岗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前。

5.2022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6.本区内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本区内代课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签订的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等相关材料。

(七)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7月28 日9:00~2023年7月31日下午17: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如学校为网签的提供相关网签证明材料)(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证书;⑤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代为证明;⑥代课人员需要提供代课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

(4)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2日(周三)上午8:00~下午14: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竹园路校区(苏州高新区竹园路17号)。

3.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5日9: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填报好的《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登记表》上相应位置粘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报名者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网络报名上传的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交招聘单位。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现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1: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8月3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6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试教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试教人选。

(二)试教

1.试教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教,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

3.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试教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分数占40%和试教分数占60%合计总成绩,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试教总成绩(按占比70%计)+面试(按占比3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试教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或《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社会在职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单位订立的《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1、0512-68751689;

咨询时间:9:00-17:00。

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应届生).pdf附件2: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在职教师).pdf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余姚舜智投资2023年招聘体检考察流程公告

余姚舜智投资2023年招聘体检考察流程公告

本公司是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员工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职数招聘要求备注工程管理岗11、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学类专业毕业(详见附件1:专业分类目录);

2、具有3年及以上招投标相关工作经验;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4、宁波市户籍。

信息管理岗11、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毕业(详见附件1:专业分类目录);

2、具有3年及以上信息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相关工作经验;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4、宁波市户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组织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

2、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

三、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为国有企业在编合同制员工,薪酬待遇按照公司制定的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原则

招聘贯彻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余姚市舜达西路188号中塑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二楼(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办法: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岗位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后填写)及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一式两份《余姚舜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余姚市国企在编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截止报名时间,若出现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时,对本次招聘的岗位专业要求、招聘条件、招聘办法等条件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发布招聘补充公告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

5、咨询电话:0574-62851663(限工作时间)

六、招聘办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2天前,因本人原因放弃面试并书面确认的,在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面试实施当天提出不参加面试,以及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指标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未按体检项目进行体检的同样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

6、公示: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后因不予录用或暂缓录用等情况造成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录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公司规定的相关待遇。

8、录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须服从公司岗位调配安排。

9、新招聘人员自市国资办首次备案起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相关资料概不退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公告及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结果均通过余姚人才网(http://www.yyrc.com)发布,其他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我公司无关。

3、本次招聘委托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由我公司负责解释。

余姚舜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附件1:专业分类目录.xlsx

附件:附件2:专业工作年限证明.doc

附件:附件3:余姚舜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说明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说明

因工作需要,平阳县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工作适应能力强;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报名请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word版(见附件)、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退伍证(仅退役军人提供)等岗位要求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441463554@qq.com。

2、面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如遇总成绩同分的则需另行加试(加试办法另定)。面试前请提供编外用工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3、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4、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给予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在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3、被招聘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平阳县交通运输局编外用工薪酬标准。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公告、公示等均在平阳县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发布。

5、平阳县交通运输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7-631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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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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