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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第二批专项招聘教师12名信息

2026-09-09

湖北区域党校人才招聘引人关注。2023年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第二批专项招聘12名专职教师,涉及多个学院和教研部门。今天我梳理了招聘的具体信息,包括招聘条件、考核方式、福利待遇等,有兴趣的往下看。感到兴趣的朋友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3年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第二批专项招聘教师12名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创建于1950年,是中共湖北省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近年来,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锚定对标中央党校、争创全国一流”的发展目标,落实以学员为中心、以理论武装为核心、以教学科研为重心”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以理论教育、党性教育、能力培训、省情省策为重要内容,具有湖北地方特色的教学布局,培训规模大幅提升,培训质量明显提高,年均培训学员近2万人次。学校3门课程被评为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教学管理工作2次获评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组织优秀奖;5门课程入选中组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推荐目录,1门课程入选中组部基层干部培训优秀网络课程推荐名录,被中组部确定为基层干部培训网络课程制作特约单位。

学校科研咨询成果丰硕。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研究阐释,近年来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40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1项;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数十篇,在人民出版社出版著作19部;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70多项。围绕先行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前瞻性、政策性、应用性研究,每年100多篇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领导批示,部分研究成果被中央有关部门采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

拟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12名,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3名,文史教研部专职教师2名,中共党史党建教研部专职教师3名,经济学与经济管理教研部专职教师2名,政法教研部专职教师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应届博士毕业生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热爱党校(行政学院)教育事业,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研究方向,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出站博士后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热爱党校(行政学院)教育事业,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在站时间不超过36个月,现为非在职人员);

(4)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单项可累计计算):

①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或近五年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1项;

②近五年在三报一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三大检索”、C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③近五年公开出版专著(作者3人以内)1部或主编(副主编)教材1部;

④近五年决策咨询成果(排名第一)获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签批1次;

⑤近五年科研或决策咨询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次。

3.其它条件详见《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相关待遇

(一)聘用教师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二)工作期间提供周转住房。

(三)按照校(院)相关规定,根据聘用教师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在教学、科研上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于2023年11月15日前提交报名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hbswdxzz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报名材料包括:

(1)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Word版);

(2)身份证(正反面,PDF格式);

(3)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PDF格式)。出站博士后提供《博士后证书》(PDF格式);

(4)近5年科研、决策咨询等成果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课题、决策咨询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PDF格式,课题提供立(结)项证书,决策咨询成果提供签批页、全文或摘要,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教材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并指定其中3项为代表性成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校(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从1月1日起算,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11月15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获得进入考核环节资格,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知应聘人员。考核前对照应聘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包括专题试讲和答辩。考核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专题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答辩占综合成绩的40%。

专题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题目由我校(院)按招聘岗位统一命题,并提前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时间30分钟,应聘人员需准备课件。专题试讲满分60分,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

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教学科研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时间15分钟。答辩共提三个问题,第一道题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理论素养,由校(院)统一命题,适用所有岗位,答题时间5分钟;第二道题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本理论,由校(院)按招聘岗位统一命题,答题时间6分钟;第三道题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研究深度,由主考官根据试讲内容和科研成果现场提问,答题时间4分钟。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答辩情况和代表性成果进行打分。答辩总分40分。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应聘人员专题试讲在45分(含)以上且考核综合成绩在70分(含)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的专题试讲和考核综合成绩都达不到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体检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校(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面谈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九、公示及备案

(一)校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www.hbdx.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调查核实。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十、聘用

(一)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网站(//www.hbdx.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5306849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61528830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机关纪委

附件1: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

附件2: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

2023年中山市大信学校教师招聘1人信息

2023年中山市大信学校教师招聘1人信息

中山市大信学校坐落于中山市主城区石岐街道岐江河畔,自办学以来,学校始终坚持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建现代化学校"的办学宗旨,以打造适合学生的教育,成就孩子的幸福人生"为办学目标,经过十六年磨砺,现已成为学生向往、家长信赖、社会赞誉,具有卓越教育品格、科学品质、文化品位的现代化名校。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民办教育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全国优秀少先队先进集体、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民办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中小学陶艺特色学校、省级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示范培育推广项目学校、广东省少年儿童科学教育体验活动实验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 、中山市德育示范学校、中山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中山市健康促进学校金奖、中山市民办规范达标与品牌提升五星级学校等荣誉称号。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诚聘2023学年初中专任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薪资待遇

初中生物教师1名,待遇面议。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合作、奉献和创新精神,专业基础扎实,能掌握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兴趣爱好广泛,身心健康。

2.专业对口,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或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和优秀在职教师优先考虑。

三、招聘方式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联系电话、有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或图片,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学科"发至学校邮箱。符合条件者,学校将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到校面试。符合要求者签订合同,聘期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底。

四、招聘时间

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 招满为止。

五、联系方式

邮编:528403 联系电话:0760-88792326 88792333

学校邮箱:zszxdx@vip.163.com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书记员及警务辅助人员信息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书记员及警务辅助人员信息

因工作需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身份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综合部门书记员3名。

2.审判执行部门书记员8名。

3.警务辅助人员6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

(二)招聘人员身份

1.院级保障书记员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从事审判、执行等辅助性工作。

2.警务辅助人员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安全保障等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协助司法警察进行机关安全保卫、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以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9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综合部门书记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或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

2.审判执行部门书记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类相关专业。

3.警务辅助人员: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65厘米、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符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检标准要求。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在相同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西区四楼6432会议室对面三角房),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原文。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征信报告;

(5)如实填写《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6)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考试方式

书记员考试包括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完成后,根据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进入笔试;笔试完成后,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计算两项成绩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完成后,达标者进入笔试(如体能测试达标人员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按1000米/800米测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完成后,按成绩排名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最终成绩。

1.技能测试(书记员)

技能测试主要是测试打字速度,测试时间为20分钟,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警务辅助人员)

体能测试由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个项目组成。其标准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达不到以下标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标准为:

男子组

项目标准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311341000米跑425435纵跳摸高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标准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41144800米跑420430纵跳摸高230厘米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政策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总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书记员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计算两项成绩后,按照笔试1:2的比例进入面试;警务辅助人员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排名按1:1比例进入政审环节,若同岗位成绩并列,书记员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警务辅助人员以体能测试1000米/800米用时短的进入。因报考人员政审不合格,根据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依次从该岗位政审合格人员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结果

四、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法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合同。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按年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

2.因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

3.工资、福利待遇月薪酬不低于3800元(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免费提供岗前和在岗培训,配发工作所需的制式服装。工作期间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享受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报考人员报名时扫码入群并关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招聘过程中各阶段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群消息和公众号实时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凡是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技能测试(书记员)、体能测试(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虚报信息、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汉江师范学院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公告详情

2023年汉江师范学院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公告详情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汉江师范学院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主要职责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计划

江师范学院2023年进人计划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汉江师范学院 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招聘公告附件的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汉江师范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17时。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t.hjnu.edu.cn)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要求

1.专任教师岗位: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若达到学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若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符合我校双师型"教师条件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2.辅导员: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四)资格条件与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应聘者须根据人才招聘平台提示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④与报考岗位资格相关的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如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视其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4.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5.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六、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汉江师范学院组织实施。招聘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20人,则进行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若现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少于20人,则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辅导员岗位:须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及面试等相关信息在汉江师范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上发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专任教师的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法等方式,主要围绕综合素质考察、教学能力考察、专业能力考察(科研成果、技能展示)三个方面进行,应聘人员需参加试讲、答问、操作等环节。试讲内容由二级学院根据岗位专业需求确定。

辅导员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7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汉江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hjnu.edu.cn/)以及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t.hjn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心理测试免费。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拟聘用资格。学校及时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对本人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学校将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复检费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用人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法纪观念、工作态度和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不参加)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以及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产生。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九、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汉江师范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和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46018

招聘监督电话:0719--8846011

附件: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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