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河北2023年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招聘56名

2026-09-09

2023年河北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在岗职工如果想参加这次招聘,需要提交在岗证明。今天小编把这个特殊要求单独说一下,在编人员想换岗的话记得提前准备好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河北2023年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招聘56名

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为满足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6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思想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服从工作安排,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学历、专业要求见附件《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免于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疾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09:00至10月20日17:00。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电子邮箱(wscl2023@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名称-联系方式(示例:张三-岗位1-138031500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需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学历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3)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份。

(4)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

(5)小2寸白底免冠照片(以姓名命名)。

(6)与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在岗职工需提交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在岗证明。

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审核结果以邮件回复的方式告知应聘者,请应聘者及时查阅,笔试通知、成绩公布、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重要通知均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第三方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考生须按照《笔试通知》和《笔试准考证》的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按进入考核人员与招聘人数1:1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工作经历、初始学历顺序确定优先人选。

(三)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选携带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南堡开发区发布”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的,经调查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该人员聘用资格,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终止试用协议。

三、工资保险待遇

工资4000-5000元,并根据职称、工作年限、学历、岗位等条件调整。五险一金,双休,法定节假日。薪酬待遇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及经营状况适当调整。

四、相关要求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核、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责任追究贯穿始终,应聘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15232682570(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1.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

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示

2023年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示

一、学校简介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城市山东省德州市,成立于1958年,经过60余年的发展,学校走出了一条双元办学、集团发展、产教共舞、德能育人"的特色办学之路,被评选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在2022年度山东省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考核中,我校在全省84所高职院校中位居第8位。

学校现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计算机信息技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汽车工程系、电子与新能源技术工程系、建筑园林工程系、粮食工程系、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健康管理学院、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11个教学院(系),开设高职专业50个、校企合作专业12个、3+2"专本贯通培养专业2个、五年制大专专业12个、预备技师专业10个、高职与技师联合培养专业2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开放教育和继续教育注册生5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备案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资格条件中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其他资格条件年龄要求为准。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2023年8月11日之前取得。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情况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8月11日为截止日期。岗位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其中注明若实践经验不足,需通过校地人才交流先到企业实践的岗位,企业工作经历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可参加招聘,如被聘用,需通过校地人才交流参加企业实践。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不得应聘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因犯罪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dzvc.edu.cn/)(以下简称学校网站)、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dezhou.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学校网站(http://www.dzvc.edu.cn/)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9:00--8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11日11:00--8月16日11: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学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8月15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考生所填专业要与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一致。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学校介绍基本情况,并在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以国内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课程成绩单;以海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权威翻译机构出具的课程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翻译件)。学校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最终解释权归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8月11日11:00--8月16日11:00

学校将根据报名人员填报信息与岗位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8月11日11:00--8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学校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未改报的,予以退费。

(三)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职业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和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及要求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情况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其他表格、证明等均需原件,学校不再退回。

3.面试

面试考务费为70元,面试时间、要求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各环节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根据岗位特点,A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B类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C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能力及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等情况。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学校网站公布。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考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1.考察

学校将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 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2557152 监督电话:0534-2687084

七、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有关招聘事项通知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附件:

1.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扫码查看附件)

2023年汉江师范学院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公告详情

2023年汉江师范学院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公告详情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汉江师范学院为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主要职责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计划

江师范学院2023年进人计划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汉江师范学院 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招聘公告附件的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汉江师范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17时。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t.hjnu.edu.cn)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要求

1.专任教师岗位: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若达到学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若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符合我校双师型"教师条件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2.辅导员: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四)资格条件与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应聘者须根据人才招聘平台提示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④与报考岗位资格相关的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如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视其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4.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5.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六、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汉江师范学院组织实施。招聘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20人,则进行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若现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少于20人,则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辅导员岗位:须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及面试等相关信息在汉江师范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上发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专任教师的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法等方式,主要围绕综合素质考察、教学能力考察、专业能力考察(科研成果、技能展示)三个方面进行,应聘人员需参加试讲、答问、操作等环节。试讲内容由二级学院根据岗位专业需求确定。

辅导员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7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汉江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hjnu.edu.cn/)以及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t.hjn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心理测试免费。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拟聘用资格。学校及时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对本人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学校将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复检费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用人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法纪观念、工作态度和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不参加)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以及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产生。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九、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汉江师范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和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46018

招聘监督电话:0719--8846011

附件: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汉江师范学院

2023年7月28日

湖南中方县财政局招聘工程造价评审公告

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2023年招聘公告

2023黄淮学院自动化录取分数

黄淮学院物联网工程2023分数线汇总

2024年山西高考:河南工业大学录取分数线参考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6 - 2026 wuaixiazai.com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2032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