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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晋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2026-09-09

山西晋城2023年招聘公告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招聘7名专业人才,录用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待遇说明,转正考核的具体要求都写清楚了,想稳定发展的话可以先了解清楚再决定是否报考。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3年晋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一、基本情况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正式成立,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根据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为7名,具体名额及岗位详见《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要求;

5.30周岁及以下(199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具体岗位条件,以《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附条件为准。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公告在山西人才网(//www.sjrc.com.cn/)、晋城市人民政府网(//www.jcgov.gov.cn/)、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jcetda.jcgov.gov.cn/)、晋城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晋开国运”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在山西人才网(//www.sjrc.com.cn/)、晋城市人民政府网(//www.jcgov.gov.cn/)、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jcetda.jcgov.gov.cn/)、晋城开发区发布”微信公众号、晋开国运”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1)二代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5)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6)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7)相关资格证书;(8)《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附件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报名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至2023年10月20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3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3年10月18日24: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0月18日24: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改报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的岗位将取消招聘,在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jcetda.jcgov.gov.cn/)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平台,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page]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2)笔试内容

按照招聘岗位,笔试试卷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笔试成绩在报名平台查询。

2.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在笔试合格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jcetda.jcgov.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平台,查看并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上的时间地点,按时参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于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jcetda.jcgov.gov.cn/)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通知待笔试面试通过后告知,体检有关事宜在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jcetda.jcgov.gov.cn/)发布公告。

1.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主要对意向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录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人员。

(七)转正考核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受职工保险待遇;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间员工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具体表现,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6–2131372

监督电话:0356–219304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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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

附件2: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安徽马鞍山2023年事业单位选调14人公告发布

安徽马鞍山2023年事业单位选调14人公告发布

为认真做好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及选调资格条件见《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选调公告在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发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二)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三)试用期满考核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含)以后(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因工作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服务期、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2023年10月9日在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发布选调公告及岗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要求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2023年10月21日16:00前须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0月22日16:00前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按45元/科(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10月23日上午8:00-12: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于11月15日-17日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两科。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申论》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文字能力。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上午8:30-10:00,10:00-12:00,考场设在马鞍山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携带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2023年11月下旬通过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按照5:5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为保证选调人员基本素质,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湖南东路2855号)一楼大厅。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选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具有人员流动调配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凡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费用的政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资格条件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及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最终成绩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公布。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以申论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期间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年度考核档次、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公布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人事考试保密管理规定进行。

(二)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选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相关选调信息将及时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0555-2322589、0555-2327680(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5-8880232(马鞍山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82187(马鞍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选调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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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2023年人才引进7人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2023年人才引进7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心"行动,进一步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决定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共计划引进人才7名。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3名、呼和浩特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4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规定的条件及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标准。

4.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7日(不含)至2005年10月7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7日(不含)至2005年10月7日(含)期间出生。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毕业院校须为以上高校且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学位);或取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

3.专业须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门类。

4.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3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三、引进程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9时--10月17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及后续增补的专业;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要签署《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4)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档案存放地开具的存放证明。存入时间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6)具备报名该岗位资格的其他佐证材料。

3.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对照岗位要求,填写是否符合该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专业水平等其他条件。

(4)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审核将不予通过。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凡因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评估认定、体检考察以及公示聘用的,责任自负。

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7日9时--10月18日12时。

2.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退回并说明原因;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

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环节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可采取现场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等。具体方式及要求由领导小组"负责通知报名人员。

2.评估认定环节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用专业能力测试、面谈、实操等方式,按照进入评估认定人数与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评估认定人选。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评估认定,规定时间未参加或不使用规定语言文字进行评估认定的,按零分处理。

3.评估认定结束后,按照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评估认定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1.体检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须选择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2.根据岗位需要,须在体检阶段对体检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等有关项目检查。

3.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向领导小组"提出。

4.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可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领导小组"提交复检申请,领导小组"将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领导小组"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领导小组"组织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并开展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能力上不胜任的人挡在门外。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所在院校出具鉴定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及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4.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5.在本次引才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6.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7.在引进人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影响聘用的。

8.具有其他影响引进资格情形的人员。

考察期间无法正常联系、拒不配合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可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据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名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人员须书面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领导小组"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可依次递补。

(六)签约、公示

领导小组"根据评估认定、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签约、公示人员。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反映的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有关部门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领导小组"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引进人才相关材料,由市委组织部印发聘用文件。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办理手续,进行备案。合同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四、其他事项

1.同一岗位引进计划的递补累计不得超过2次。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不合格的,取消引进。

4.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5.引进人才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6.引进人才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承担引进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全部退回所领取的安置费。

7.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等相关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重要事项的通知。报考人员要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引进人才各环节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8.本次人才引进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9.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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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

引进人才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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