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试报名的信息值得分享。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已经启动,招10人。今天小编整理了招聘条件、考核内容和待遇情况,学历要求高中以上,年龄18到30岁,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放宽。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为进一步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步伐,加强港口区消防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城区各消防救援站工作,主要从事执勤备战、灭火和抢险救援、消防车辆器材维修等任务。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报名应聘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战勤保障汽修岗位,且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或汽车修理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35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上无纹身,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6、退役士兵、消防队伍退出人员、有消防职业技能证书人员,以及有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须填写《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并将报名表发至指定邮箱。
2.报名时,应聘者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退伍证、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奖励证明及其它能证明自身工作成绩和工作能力资料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后退回),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起2024年6月12日(双休日可报名);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沙潭江盛隆佳园对面沙潭江消防救援站。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见原文
(三)考试
(1)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面试集中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退伍证、驾驶证、职业技能鉴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体能测试
1、体能考试科目:3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等。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为面试当天或者前一天,地点以通知为准。
3、注意事项:所有应聘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考核,并当场签订招聘考核安全风险承诺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考核的,应当放弃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政审及体格检查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行政审(如果政审人选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同时进行政审),确定选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政审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行体检。应聘者体检参照兵检项目及检验标准进行,提交近期在三甲以上医院体检结果。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以在报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排序递补。
(五)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面试成绩,确定人选,择优录取。在考试、体检和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经考试、政审、体检等程序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录用。
五、录用办法及待遇
(一)录用办法: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达标,试用两个月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录用者,与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正式合同。
(二)待遇:
1.消防队员、驾驶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执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可按比例外出(每月轮休8天,国家法定放假节日,值班后安排补休或按国家标准发放加班费),参照《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优待保障工作的通知》,享受消防救援人员职业优待保障相关待遇。自愿加入单位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2.岗前培训期间(2个月)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贴+满勤补贴+职位津贴(如担任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驾驶员和其它岗位)等津贴补贴,工资待遇为4100–7000元(含五险一金),从签订合同起,单位为聘用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按照上年12月份基本工资发放奖励工资;
5.住宿、服装、伙食按标准供给,由招聘单位负责。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招聘,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二)应聘人员请确保报名表所留手机号畅通,注意接收电话、短信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和聘用后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负责解释与解决。
特此公告。
附件: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2023年龙海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

为进一步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在应急救援和服务龙海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主力军、先锋队的作用,根据新形势下消防救援队伍全面发展需要,龙海区消防救援大队近期拟向社会招录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等工作。此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热爱消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
2.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自愿从事消防救援事业,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
3.身体和心理健康。应聘人员须体检合格;体检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培训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应聘人员需政审合格,且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尿检呈阳性);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有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人员、有运动特长(篮球、足球、游泳、长跑等)、技术专长、文艺特长,以及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评员、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聘用。
二、招聘对象
(一)消防救援站驾驶员(3名)
1.男性,22至35周岁,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持B2证或以上驾驶证并具有2年及以上驾驶相关工作经验。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
1.高中及以上文化,男,年龄18至30周岁。
2.自愿从事政府专职队员工作,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执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工作日24小时在岗在位。
(三)文书(2名)
1.男性,18至35周岁,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基本office、wps公文软件及摄影摄像设备。
3.具有较强的写作功底。
三、工作地址
石码消防救援站(漳州市龙海区石码街道紫崴路38号)、浮宫消防救援站(龙海区招商大道龙海经济开发区对面)、海澄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
四、薪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
1.试用期期间(试用期2个月)工资为2000,无五险一金;正式录用后月薪最低4600元以上(含五险一金);入职满一年可享受基础性绩效奖及年终奖。
2.岗位工资说明(包含岗位类别、职务、月工作表现、工作年限、军龄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集中培训合格后,其入职前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其他救援队伍工作经历、军队服役年限,以及通过全国夏季高考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学习时间,可在首次定级时计入工作时间,授予相应等级并确定工资档次。
3.试用期间无假期,待试用期结束后每月休息8天,实际工作满一年后享有相应的年休假待遇;
4.高温天气防暑降温补助,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5.在职满3年且表现优秀者可推荐入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适时组织优秀队员参加大车驾驶证培训(B2证)及增驾,所需经费由单位统筹保障;
6.择优选拔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担任副班长、班长、装备技师等管理、技术岗位,享受岗位津贴。担任正班长2年以上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晋升站长助理,满足一定工作年限后,可依次由站长助理晋升副站长、副指导员和站长,成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管理人员。
(二)培训考核
正式录用前需接受封闭训练、管理;培训合格者正式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它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五、职业优待政策
(一)人身保障
单位每年提供体格检查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重疾险。
(二)入学保障
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子女就读公办小学、初中,按照队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现役军人子女就学优待政策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报送到龙海区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报名:
1.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附蓝底1寸彩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部队退役、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需提供退役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具有岗位专业及其他相应工作岗位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
6.个人征信记录;
(二)综合素质测试
1.体能测试
主要以1000米、引体向上(俯卧撑)、百米跑等项目为主。
2.面试考核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聘用对象面试考核成绩需达80分以上。
七、聘用、相关要求及其他
(一)聘用
体能考核、面试考核成绩按照50%比例折算总成绩,择优录用,适时视情组织岗前集中培训。应聘战斗员岗位,入职后进行集中轮训,对有相应灭火救援工作经验的,根据其入职前职业经历相应调整轮训周期。
(二)相关要求
1.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有关事项将会以电话和短信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留意手机电话和信息,以免耽误应聘。
3.报名上交的体检报告只做参考,入职前用人单位将统一安排复查,不合格不予录用。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到2023年10月15日截止。(网络报名者以邮箱接收报名表具体时间为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①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退伍证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个人征信报告、相关技能证明等材料到龙海区石码消防救援站报名和面试。
②此次招聘由龙海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设其它报名点以及代办人;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③咨询电话:见原文(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四)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漳州市龙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招聘须知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通过邮件方式接受应聘者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包(以所报岗位+姓名+人事代理"命名)形式投送到指定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所报学院+姓名+人事代理"。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及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考核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的成绩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
面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南京工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五年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139145,025-58139140
联 系 人:杨老师、闻老师、蔡老师
邮 箱:hr@njtech.edu.cn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139070
联 系 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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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人事代理)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