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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2023年58名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招聘

2026-09-08

2023年浙江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58名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公告正在发布中。今天整理的是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注意事项,帮助有意向的人员快速了解是否符合报名要求。感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了解了解哦

永嘉县2023年58名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招聘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经研究决定,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计划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三)已完成住培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88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年龄要求在1978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二、引进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引进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需求表》(附件1)。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均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根据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规定,符合两个同等对待”人员,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的人员,可按上述招聘对象对待,以上人员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2.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3.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及方式如下:

(一)报考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下午17:00。

2、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向各引进单位人事科提交报名材料。需提交《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官方网站证明(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的照片或扫描件。

永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819437415@qq.com;联系电话:0577-57762309。

永嘉县中医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854518650@qq.com;联系电话:0577-57881015。

永嘉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电子邮箱:303652167@qq.com;联系电话:0577-67205507。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引进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和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最终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专业审查要求:报名人员的专业按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更新版)、《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进行审查。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考核签约

考核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下一环节。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划核减(取消)

岗位代码为T039-T042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2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各岗位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须签订就业意向书,未签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可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在聘用期内,聘用对象不得申请离职,如若必须离职,须经研究同意后,并按《聘用合同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对象在签约服务期未满而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将全额追回已下拨的安家补助及其他享受的人才待遇,若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执行:

1、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提前终止合同或协议的;

3、出现重大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

4、严重违纪违规或违法犯罪的。

四、引进人才待遇

(一)人才奖励

新引进全职符合《永嘉县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的人才,按人才类别给予1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个人专项奖励。各引进单位另有人才专项补贴奖励,对特别优秀的急需引进人才可申请 一事一议”办法,给予协议工资或年薪制,由各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住房保障

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符合《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22〕69 号)条件的,可申请配租配售型人才住房。

各引进单位给予的优惠政策,新引进人员在院工作期间,需要租房的,根据人才不同层次每月享受租房补贴1000-1500元,发放5年;或一次性补助安家费2-6万元;或享受永嘉县域内首次购房补贴3-9万元。由各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三)其他政策

1.新引进人才可在我县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随迁;引进人才的配偶如需安排工作的,可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统筹解决;新引进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可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校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2.引进人才需开展课题项目研究的,医院可根据需要给予同等额度的资金匹配。到院后取得的科研业绩,另行按医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以上待遇如遇县里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分院(永嘉县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分院)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县外在职人员须于体检结果公布后六个月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资格条件中所列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及执业医师证书上的执业范围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的,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一年内不得参加永嘉县医学类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六)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国永嘉公务网(//www.yj.gov.cn/)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八)本公告由永嘉县卫生健康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0577-57677616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7-67951821

附件1: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3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8日

绍兴越城区2023年卫生系统编外招聘37人通知

绍兴越城区2023年卫生系统编外招聘37人通知

因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7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 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0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09日以后出生);特殊说明的除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17日9:00-11:00,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各用人单位内,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

3.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多报无效。

(二)有关要求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填写有考生本人信息的报名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一寸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特殊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1.报名人数少于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大于等于10人的,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医技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招聘计划数3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通知为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需要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且考试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仅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不按时办理录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均视作放弃。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的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一致的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报考的学位是指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学位。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未获得配套学位证书的,不得以其他专业获得的学位证书来替代报名。

(三)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证明及工作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指全日制工作的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计算到2023年10月9日止。

(四)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户籍以2023年10月9日前户籍所在地为准。

(五)非2023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六)考生需完成全部考试科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和编外人员不得报考。

(八)招聘工作由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十)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越城区卫生健康局:0575-88316967。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09日

附件1.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x

常山县2023年第二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

常山县2023年第二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

为满足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需求,决定开展第二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条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履行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员、收费岗位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者须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对药学、中药学岗位2023年应届生不作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要求。

三、招考程序及方法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请考生认真对照报考条件进行报考。网报时间自公告发出后截止到2023年9月28日17时整。微信扫描或长按识别报名二维码",自助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考生仅限报1个岗位,且请勿重复提交报考信息,如重复提交报名信息,以提交的第一次报名信息为准。

报名二维码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将所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以文件夹形式上传至附件并按报考单位对应的缴费二维码"通过支付宝扫描自助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缴费时请务必添加备注"考生姓名和手机全号(例:县人民医院护理,张三,138XXXXXXXX)。缴费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截止。逾期未缴费及缴费未备注报名信息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所需材料: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仅限有户籍要求岗位)、毕业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驾驶员岗位还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车管所出具的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报名费用: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报考者需缴纳考试费用100元。考试科目共2门,分别为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取消招考录用资格并不予退还报名费,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组织考试

(1)医学类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60%。

(2)非医学类岗位:采用技能测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笔试成绩低于40分且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本次招考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健康常山在线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再以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鉴于医疗卫生健康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护理(助产)专业要求无药物过敏史。

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缺额的,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考察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协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5.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等规定程序,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药学、中药学应届毕业生在入职一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县卫健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招考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常山县卫健局无关。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3.本次招考相关信息均只通过常山县政务网和健康常山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布。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获取报名表

常山县卫生健康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2023年巴彦淖尔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17人

2023年巴彦淖尔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17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为做好2023年度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杭锦后旗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人(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工作满5年的岗位年龄放宽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具体见招聘岗位表)。年龄计算日期从报名公告发布日计算;

7.户籍不限;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三)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对于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考生从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skszx.com)下载《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填报内容要求电子版,不可手工填写),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照片为近期免冠渐变蓝二寸正面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各一份,全部生成为PDF格式,压缩打包为1个文件,文件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的邮箱。

杭锦后旗医院邮箱:hjhqqyy@126.com

杭锦后旗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邮箱:hhfybjy@126.com

杭锦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hjhqfyz@126.com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10月18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10月19日18:00,请考生留意报名反馈信息。

2.同一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调整或取消的岗位,考生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信息。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4.应聘人员对报名表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杭锦后旗卫健委组织实施,抽调相关部门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的信息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当及时反馈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应聘人员成功报名后,初审结果告知本人。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年龄、民族、学历、所学专业、身份及其他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人员要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要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制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5.《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旗卫健系统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报名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对于公开招聘关键岗位上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一环节同一岗位计划递补最多进行1次。组织人社部门下发批复文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不再进行递补。各招聘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笔试按行业及岗位专业特点设置为医疗卫生类试题。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三)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卷面成绩+民族加分,保留两位小数点。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科目卷面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卫健委具体负责,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与原所在工作单位(包括企业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持《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点。

(六)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旗组织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旗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完成。应聘者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旗组织、人社部门和卫健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经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旗组织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旗卫健委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对基层事业单位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招聘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三)本方案由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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