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博士引进人员公告已发布,这次招聘面向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小编了解到,学院将引进博士分为专业急需和一般两类,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条件符合且有相应科研成果的可以优先考虑,有意者请按照公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学院简介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渤海之滨-河北省唐山市,是河北省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办学底蕴深厚,至今已有70年办学历史,现有南湖、新华道、韩城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701.56亩,在校生1.3万余人。2018年,获批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荣誉称号;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职学校”,列入河北省双高”建设行列。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教学名师、燕赵英才、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才等多名优秀教师,建有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3个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学院设有医学系、口腔系、护理系、财经系、管理系、信息系、机电系、农林系等8个教学系和基础教学部、基础医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教学部(院),2022年开设招生专业38个,为京津冀地区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
二、引进层次和条件
引进的对象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的人员。引进层次分为专业急需博士和一般博士。年龄原则上应在40周岁以下。引进的条件如下:
(一)学科急需博士
学院专业建设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岗位,需要由用人单位与学院根据发展情况研究确定。
(二)一般博士
符合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聘用条件的其他博士研究生。
本人为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SCI、CSSCI、EI等检索论文或核心期刊论文3篇以上者,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本人排名前三)者等博士可优先考虑。
三、具体岗位需求
四、引进待遇
(一)基本待遇
(二)其他待遇
1.报销租房费用不超过1000元/月(以租房发票为准),为期三年。
2.引进博士的配偶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如果需要安置工作,所学专业为学校需要、符合人才选聘条件的,学院按选聘程序优先聘用。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本、硕、博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打包发送至人事处选聘邮箱rscxp@tsvtc.edu.cn
(发送邮件时请将标题及附件名称设置为2023博士选聘+姓名+专业”格式)。
六、学院信息
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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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岗位需求
基本待遇
河北邯郸2023年市直学校选聘博硕人才条件

根据《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为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19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国内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报考人员应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招聘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学毕业生、医学和会计学科人员可暂不做要求,但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现役军人;
10.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11.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选聘岗位及学科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为市直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学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音乐、体育、计算机、心理、医学、会计等专业。
三、报名及测评时间
1.报名:考生须在审核测评前将《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dbsyc2023@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手机号码。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现场审核之日结束。每位报名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本年度市直学校测评工作。
2.审核、测评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7日至22日,上午8:00、下午14:00前入场
7月17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物理
7月17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体育、历史
7月18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语文
7月18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地理、计算机
7月19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数学
7月19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音乐、会计
7月20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政治
7月20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英语
7月21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生物
7月21日下午(14:00)审核、测评学科:化学
7月22日上午(8:00)审核、测评学科:医学、心理
3.审核、测评地点:资格审核以现场审核为准,报名表不作为审核依据。审核、测评地点为:河北师范大学公教楼B座一层(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考生可乘坐72路、75路、59路、2环2路等到南焦客运站下车,目的地位于南焦客运站对面。
4.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就业协议书(本科和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8份)、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
海外留学毕业生: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个人简历(8份)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选聘程序
1.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专家组进行测评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录取分数不低于80分,测评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教学能力、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采取分组分名额进行测评。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组确定。
博士研究生,由专家组直接进行考核测评。
2.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落实岗位。对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按照测评成绩,结合各用人学校当年招生数额,统筹安排具体学校及岗位,使用编制为邯郸市教育局系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4.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社局、邯郸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教育局党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参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博硕引才公告》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324316094 0310-6269894
监督电话:0310-6269879
附件: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images/uploadfiles/202306/20230627154028_1095.doc
2023年6月27日
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2023年招聘博士职位表

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是承担省级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生产和公共服务机构,是省自然资源厅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科研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建设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实现全院计算资源、服务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灵活配置,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人员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新型基础测绘大环境下的数据采集和数据管理能力,以及大数据环境下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动遥感数据监测作用的发挥,提升服务政府决策的能力,满足社会化应用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测绘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七)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
四、岗位待遇
依法享受招聘岗位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到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参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优先聘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月31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办公楼318室(太原市迎泽大街136号)
4.报名人员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
①《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
④个人自荐材料,相关科研成果,获奖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成立人才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参加考核。
(三)面试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考核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1.体检。由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安排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资格,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人才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经省测绘地理信息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拟招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拟招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院人事教育部
咨询电话:0351-4038724
监督(举报)电话:0351-404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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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