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山东济南法院2023年招聘法官助理11名公告

2026-09-08

2023年山东济南招聘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招聘公告已经发布,这次共招聘11人,年龄限制在28周岁以下。今天小编要介绍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具体安排,包括报名条件、招聘程序、待遇保障等,有意向的可以关注一下。感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山东济南法院2023年招聘法官助理11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现委托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环节,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聘用制法官助理:11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

4.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有法院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5.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和其它遗传病史。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www.jinanbangde.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5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在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jinanbangde.com/)在线求职”栏目中登记报名,无此流程视为无效报名(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务必填写清楚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应聘单位”处应填写市中法院”,应聘职位”处填写法官助理”)。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如因材料不全等原因退回,可对个人信息进行补充修改,并重新提交。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者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拟录用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职位按照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品德、道德品质、遵规守纪意识、综合能力与现实表现情况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有关内容,由原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街道出具相关证明。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在邦得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待遇保障

双休,单位食堂双餐补贴,应发工资2750,每月有绩效考核,及每年有工龄补贴。

六、纪律监督

1.请报考人员先完成网上报名的工作。

2.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时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3.所有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均不予退还,由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4.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贯彻全过程,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监察室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5.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见原文

工作地点:市中区人民法院及各派出法庭。

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书记员及警务辅助人员信息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书记员及警务辅助人员信息

因工作需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身份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综合部门书记员3名。

2.审判执行部门书记员8名。

3.警务辅助人员6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

(二)招聘人员身份

1.院级保障书记员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从事审判、执行等辅助性工作。

2.警务辅助人员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安全保障等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协助司法警察进行机关安全保卫、押解、看管、值庭、安全检查以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9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综合部门书记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或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

2.审判执行部门书记员: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类相关专业。

3.警务辅助人员: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65厘米、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符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检标准要求。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在相同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西区四楼6432会议室对面三角房),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原文。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征信报告;

(5)如实填写《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6)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考试方式

书记员考试包括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完成后,根据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进入笔试;笔试完成后,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计算两项成绩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完成后,达标者进入笔试(如体能测试达标人员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按1000米/800米测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完成后,按成绩排名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最终成绩。

1.技能测试(书记员)

技能测试主要是测试打字速度,测试时间为20分钟,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警务辅助人员)

体能测试由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个项目组成。其标准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达不到以下标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标准为:

男子组

项目标准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311341000米跑425435纵跳摸高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标准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41144800米跑420430纵跳摸高230厘米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政策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总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书记员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计算两项成绩后,按照笔试1:2的比例进入面试;警务辅助人员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排名按1:1比例进入政审环节,若同岗位成绩并列,书记员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警务辅助人员以体能测试1000米/800米用时短的进入。因报考人员政审不合格,根据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依次从该岗位政审合格人员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结果

四、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法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合同。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按年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

2.因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

3.工资、福利待遇月薪酬不低于3800元(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免费提供岗前和在岗培训,配发工作所需的制式服装。工作期间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享受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报考人员报名时扫码入群并关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招聘过程中各阶段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群消息和公众号实时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凡是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技能测试(书记员)、体能测试(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虚报信息、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院级保障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北京房山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指南

2023年北京房山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指南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房山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审查诉讼材料,整理案件争议焦点;

(二)协助法官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

(三)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四)根据法官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五)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

(六)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

(七)完成其他司法辅助事务。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法学、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专业不做限定);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①《房山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②《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

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

④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

⑤毕业证扫描件;

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无,则无需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房山法院+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fayuan705@126.com。

2.报名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附件3),聘用后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7: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报名截止后,房山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之后,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房山法院将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方式另行通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笔试和面试

房山法院将适时组织政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考察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

房山法院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房山法院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递补人选,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若出现人员空缺,可直接从递补人选中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招聘计划和岗位需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至房山法院工作。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7年(含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派遣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并确定等级;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职业保障

(一)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级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为83500元--12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二)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三)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在房山法院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择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后续用工过程。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房山法院不解决户口进京。

(四)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房山法院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六)房山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10-8936488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

查看附件

附件1:《房山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9日

南山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1人

株洲市2023年11月市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书记员

郯城县2023年秋季国企招聘公告信息

济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人才引进流程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6 - 2026 wuaixiazai.com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20320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