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宜春遴选总成绩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无加试的职位总成绩等于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有加试的职位笔试占70%、加试占30%。今天小编要说的是成绩计算的具体办法,面试和加试的比例不同,备考的时候要知道自己的职位怎么算成绩。感到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宜春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宜春市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还须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6.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或者在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填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1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后,同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6)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三区”管委会人员到党群工作部报名,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到丰城市委组织部报名),垂管单位或该系统对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注意:
1.本次遴选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人事调配权的部门要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是否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审核通过的,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2日24:00。
5.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将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毕业证或学位证、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扫描,将上述扫描件(PDF格式)以及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于10月13日前发到遴选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6.2023年10月16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0月17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考生电话联系遴选单位进行改报,并将相关资料发至改报单位指定邮箱,改报单位需在当日内对考生是否符合改报职位条件进行审查。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
2023年10月20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同时将以下材料交报考单位: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或调减计划数。
(一)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宜春,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3日后联系遴选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四)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加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市委组织部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10月24日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遴选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遴选单位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10月26日由市委组织部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告递补面试人员信息。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2023年10月27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加试的,由相关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加试成绩满分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时间和地点。面试(加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确定并通知入闱面试人员。需要加试的,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相关遴选单位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七、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面试(含加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各遴选单位派出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遴选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并将拟遴选人员情况报至市委组织部。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拟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事先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人员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四)任职。对拟遴选人员,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遴选职级层次确定遴选人员职级。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5-3199856(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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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3.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
4.学科目录专业汇编
5.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6.诚信报考承诺书
北京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体检考察要求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学校现根据办学需要,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招聘要求及程序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教师岗:32人。详见附件《北京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2022年8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内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四)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上岗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人员不满18岁(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能应聘。
(七)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国内高校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在校期间无社保缴费记录;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人员需符合北京市留学人员引进条件。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可查阅附件《北京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简历投递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通过招聘系统(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171.84.2.34:8081)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至6月21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毕业生按以下顺序准备电子版扫描件:
1. 填写完整并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 最终学历在读期间高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全科成绩单
3. 教师资格证
4. 所有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专科毕业证(如有)的顺序,放在一个PDF文件中
5. 身份证正反面
6. 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若户口为集体户,请提供本人页,以及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
7. 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425分(含)以上的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8. 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留学生按以下顺序准备电子版扫描件:
1.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2. 所有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专科毕业证(如有)的顺序,放在一个PDF文件中
3. 教师资格证
4. 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并标记出境外学习时的出入境相关记录
5. 存档证明
6. 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425分(含)以上的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7. 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B,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毕业生/留学生-姓名-最高学历",并上传到招聘系统,同时发送至bjxxzp@vip.163.com,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邮件主题及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毕业生/留学生-姓名-最高学历"。文件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命名示例:中学语文-毕业生-张某-硕士。
未经招聘系统报名仅向邮箱投递简历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投递简历人员应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
(三)资格审核
学校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考核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具体的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报名时所留电话、短信等的信息提示。
1.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后续环节人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空缺的岗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并单独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公示后放弃的,将不再递补。
(六)公示
五、 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畅通,注意是否存在电话或短信拦截等可能影响通讯畅通的情况。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请应聘人员关注报名时所留电话、短信等的信息提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认定为失信人员的;
3.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4.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5.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6.未按规定时限参加上述各个环节的;
7.上岗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
8.拟聘人选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9.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10.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北京学校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北京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