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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政策指南

2026-09-07

2023年湖南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湖南工程学院是湖南省一本招生单位,也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今天小编介绍的是学校的基本背景,了解学校实力和特色后,对这次招聘的岗位可能有更清晰的认识。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湖南工程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政策指南

湖南工程学院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地处长株潭城市群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智造谷”、湘江湾智能制造产业走廊核心区,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湖南省一本招生单位。学校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校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工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2个,招聘计划58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t.hunan.gov.cn/)和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3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名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开招聘系统报名,按要求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3.报名材料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电子档作为附件上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学术水平与职位匹配度,总分10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总分100。

应聘人员参加所有考试环节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683619学校人事处人才科

举报电话:0731-58688507学校纪委办公室

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工程学院

2023年7月4日

湖南株洲2023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通知

湖南株洲2023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1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10月27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619室(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标注:姓名+报考岗位)。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资格审查

我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一)开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核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十二、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0731-28685083

(二)监督电话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9201

附件1 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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