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南阳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2026-09-07

2023年河南南阳职业学院招聘公告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南阳职业学院招聘的诚信要求,大家在准备材料时一定要如实填写,诚信应聘。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了解了解哦

南阳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一、学校简介

南阳职业学院位于中国水墨龙乡—-河南西峡,坐落于伏牛山下、鹳河之滨。学校自创办以来,栉风沐雨,励精图治,现已建设成为一所多专业协调发展、具有良好办学基础和鲜明特色的民办公助”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500亩,在校生17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学校紧密围绕职业教育发展,确立崇尚一技之长,弘扬工匠精神”的育人观,获得河南省办学先进单位”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2022年度社会认可的河南高等教育品牌院校”等多项荣誉,明确建设职业本科大学”的奋斗目标。根据学校未来发展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重工作实绩、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公开招聘各类人员4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南阳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文后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我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南阳职业学院官网、南阳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高校人才网、河南省大中专学生智慧就业平台、各高校就业信息中心网络平台及其他相关网络平台。如其他平台与上述招聘信息不一致的,请以南阳职业学院官网所发布信息为准。

(二)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21日

材料须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及专业-联系电话-高校人才网”为主题发送至:南阳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邮箱nyzyxyrsc@sina.com(如英语教师-张三-北京师范大学-英语硕士研究生-139xxxxxxxx-高校人才网”)。

1、基础材料(必交):南阳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文后附件2)、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专任教师岗位者需一并提交本人录制的试讲视频;

2、附加材料(选交):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成绩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英语四六级(专四、专八)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技能或专业技术证书、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工作项目成果或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材料。

未按照以上要求命名方式投递简历者,一律视为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初审

应聘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资格初审,5月25日前在南阳职业学院官网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以电话或发送邮件《南阳职业学院应聘通知》方式通知到本人,请应聘者报名后保持电话畅通,关注报名邮箱信息,并于5月27日10:00前回复是否准时参加复试,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则不再通知。

(四)笔试

1、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笔试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参加笔试确认。需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占比40%,笔试时间5月28日9:00,其他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在报名结束后在南阳职业学院官网适时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笔试试题由我校评委组自主命题,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教材。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复试人选。

3、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事业单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硕士研究生、持有相关专业高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4、进入复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五)复试

1、教学科研岗位复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应聘者结合所学专业课程自行选择,时间为10分钟以上,需采用板书形式进行,不使用PPT课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业务能力、个人素质等;

2、辅导员岗位复试采取以答辩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3、其他岗位复试采取以答辩或专业测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个人素质等;

4、成绩比例要求,需参加笔试人员成绩比例:笔试40%+复试60%;免笔试人员成绩比例:复试100%;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通过考试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应聘者,由学校发放录用通知书,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待遇

1、薪资:工资根据学历层次、职称、所授专业课程和工作经历确定,除日常工资外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2、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发放课时费,科研工作量津贴等;

3、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带薪休假、伙食补助、定期体检、节日慰问等;

4、符合南阳市西峡县智汇龙乡”补助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三年内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

5、符合职称评审条件者,可参加高教系列职称评审;

6、学院免费提供青年教师公寓;

7、按照相关政策,提供教师业务能力、专业前沿技术等培训机会,提供各种激励政策,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在职进修或业务培训进修班;

8、特殊人才一人一策”。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法务监督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7-69999508(学校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7-69995552(学校法务监督部)

八、联系方式

邮编:474550

E-mail:nyzyxyrsc@sina.com

武威市2023年特岗教师考试须知

武威市2023年特岗教师考试须知

凉州区、天祝县教育(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3〕4号)精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定了《武威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威市教育局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威市财政局

2023年 5月24 日

武威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3〕4号)精神,2023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3年,我市将在凉州区、天祝县实施特岗计划",其中天祝县只招聘2022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

二、计划和岗位

(一)全市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112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聘期3年。其中凉州区招聘110名,天祝县招聘2名(2022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

(二)各实施县(区)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武威市2023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5)。

三、基本原则

(一)保障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与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

(二)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四)特岗计划"实施县(区)的县城所在地学校不能列为设岗学校,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五)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由市(州)统筹组织、以县(区)为主,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音体美、英语、科学、劳动、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5.报考凉州区岗位户籍要求:户籍地为凉州区(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5月29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在凉州区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合格(笔试成绩单在有效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特岗计划"笔试考试,通过特岗计划"笔试后,须在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环节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未取得,则取消参加特岗计划"面试考试资格。

3.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三)其他要求

1.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4.各实施县(区)教育局要及时向市教育局上报特岗计划"的岗位设置表,于线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县(区)特岗计划"招聘公告,并将岗位设置表一并进行公布,同时将招聘岗位要求的笔试试卷类型(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及具体学历要求标注在岗位设置表中显眼位置,提醒考生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合适岗位进行报考。

五、实施办法

(一)报名

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特岗计划实施文件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逐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考生以各设岗县(区)的户籍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的一个学科岗位。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及通讯不畅通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信息确认

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特岗计划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报考县(区)教育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由县(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协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仅能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考生提交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18:00,逾期均不予受理。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至7月2日9∶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特岗计划考试报名系统维护、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编排、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笔试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教育部门配合做好考务工作。各级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相关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5.考场设置

在武威市分设考区,考点设在市直学校和凉州区的标准化考场。市人社局于6月16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考场设置编排表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6.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7.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15日以后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公布的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县(区)教育局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实施县(区)要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由实施县(区)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实施县(区)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各县(区)要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实施县(区)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各实施县(区)要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施县(区)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实施县(区)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市教育局在本市跨县区、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区调剂人员总成绩要达到调剂县(区)本岗位学科大类平均分。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市教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市(州)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由各实施县(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县(区)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实施县(区)于2023年7月29日前将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名单(附件2)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复审并公示。

(八)发文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设岗县(区)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各县(区)要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2.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市县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市县财政负责补齐。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实施县(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由实施县(区)负责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习期或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实施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四)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

各实施县(区)要建立健全招聘考试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2023年全省特岗计划"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各实施县(区)要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23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二)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

教育部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各实施县(区)录取结束后,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年底前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

(三)从严开展实施工作监督检查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拖欠特岗教师工资待遇,不能为其缴纳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不能及时为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等情况,一经核实将给予通报批评,不再将该实施县(区)列入下一年度申请设岗需求名单。特岗计划实施管理不到位,招聘计划完成不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和入编入岗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县(区),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下一年度将严格按照落实情况调整设岗名额。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县(区)按照本方案规定制定本县(区)《实施细则》,由县(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附件:1.2023年特岗计划"各市县设岗名额分配表.xls

 2.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3.市县(区)教育局联系方式.doc

 4.特岗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5.武威市2023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2023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招聘诚信应聘提醒

2023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招聘诚信应聘提醒

根据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岗位简介表》其他条件"中要求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相应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是指报名截止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者。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1)电脑端:http://hwzp.sndhr.com/index.html

3.报名及应聘材料上传:2023年10月11日9:00--10月17日16:00。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根据报名系统中提示要求添加附件,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料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准考证》由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23年10月19日10:00起从网上报名系统(http://hwzp.sndhr.com/index.html)中自行打印。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人岗相适度、专业契合度及从业稳定性等方面。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833。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12-69584728;

招聘主管单位电话:0512-6875140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 :00-11:30、13:00-17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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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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