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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57人报名条件详解

2026-09-07

考试动态的更新总是牵动着求职者的心。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该校是省国资委直属的高职院校,有着良好的发展平台。本次招聘计划招57人,岗位类型丰富。今天小编把关键信息都整理了出来,供参考。感到兴趣的网友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57人报名条件详解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成立于1959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国资委。学校坐落于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校园占地近1000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80万册,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000余人,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入选全国高职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60强”,2020年-2022年学校连续三年在山东省办学质量考核中获评A等。

建校60多年来,学校依托行业优势,打造核心竞争力,不断优化专业设置,打造特色专业,逐步形成了对接绿色钢铁产业链,以冶金类为优势特色,以现代制造类和服务类为支撑,相互关联、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

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内涵建设硕果累累。学校坚持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理念,出台激励制度,提高教师待遇,依托教师发展中心,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整合校企研发资源,创建产学研结合平台,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道,为教师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目前,学校正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努力实现专业、师资、管理、条件、社会服务五个一流,建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9.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提出申请和承诺,经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考察体检时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离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离职证明材料;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1.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其中所学专业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关系参照《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文件。

(三)其他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国资委网站(//gzw.shandong.gov.cn/)和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网站(//www.sdiv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5月6日16:00

(3)初审时间:2023年4月25日-5月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系统网站(//121.250.80.14:8078,以下简称招聘系统”,建议用谷歌浏览器),注册并如实完整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学校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5月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以下报名材料需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招聘系统。

(1)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关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由所在支部或基层党委提供证明,格式可参考模板,在招聘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3)关于专业和专业方向:专业认定依据毕业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由所在学校或学校研究生院开具,格式可参考模板,在招聘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单位缴纳保险的时间为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4月25日;

(5)辅导员岗位要求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校院(系)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高校学生兼职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班级的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职务。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须在报名资格初审前取得,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格式参考模板,在招聘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6)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格式可参考模板,在招聘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提出申请和承诺,经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考察体检开始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

(7)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现聘岗位聘用文件,在报名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8)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9)学校招聘系统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未通过初审的,认真查看原因;提交材料不全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聘系统提示要求补充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招聘系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

本次招聘通知通过招聘系统”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3.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招聘系统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招聘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缴费成功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招聘岗位情况通过招聘系统公布。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学校招聘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招聘系统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或岗位相关知识,无任何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分为两类,各类均考一科。第一类笔试内容为形势与政策、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参加考试的岗位范围为:《汇总表》中教师4-教师30岗位。第二类笔试内容为形势与政策、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满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参加考试的岗位范围为:《汇总表》中辅导员1-辅导员3、科员1-科员3、教辅1。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招聘系统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通过招聘系统发布。

2、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招聘系统通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2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与报名表中的电子版一致)、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经复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通过招聘系统向社会公布。资格复查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确认,并通过招聘系统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逾期视为放弃。符合条件并且缴费成功的通过招聘系统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见学校招聘系统)。

(2)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在招聘系统发布,同时发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情况。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征求原单位纪检机构意见、查询个人信用、核对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国资委网站(//gzw.shandong.gov.cn/)和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ivc.edu.cn)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校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符合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应补贴。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00

监督电话:0533-8407289

邮编:256414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相关证明模板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2023年4月25日

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选聘教师工作公告

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选聘教师工作公告

根据我县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幼儿教师1名、小学教师119名、初中教师187名、高中教师7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聘的原则。

三、选聘办法

面向编制设置在幼儿园且2022年9月至2023年春季学期在幼儿园任教的教师进行选聘。

面向岗位设置在小学的教师进行选聘。

面向岗位设置在初中的教师进行选聘。

面向岗位设置在高中的教师进行选聘。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1.应聘幼儿教师需取得专科(含)以上学历,且有幼儿园(含)以上教师资格证。

2.应聘小学教师需取得中师(含)以上学历,且有小学(含)以上教师资格证。

3.应聘初中教师需取得专科(含)以上学历,且有初中(含)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科目要求专业对口或与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若专业不对口,则必须是2022年9月至2023年春季学期在此专业岗位上教学。

4.应聘高中教师需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且有高中(含)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科目要求具有相应岗位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1.服务年限: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除公费师范教师外,服务时间须满3年(含)以上;公费师范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期限须满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含)以上。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30日。

2.年度考核: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2019年参加工作的教师,2019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

1.参加选聘需教师本人申请,申请中注明2022年9月至2023年春季学期所任教年级、科目,经所在学校审核盖章、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及签名后方能办理报考手续。学校须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踊跃报考。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报考。

3.2020、2021、2022年参加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录取而未到岗或到岗未满一年的不能报考。

4.2023年秋季学期录聘后按各学校岗位设置情况重新确定岗位级别,享受新岗位工资待遇。

四、选聘程序

 2023年7月3日至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宜章县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教育局负责现场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岗位选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7月6日上午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7月7日12: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7月8日将公布核减选聘计划数的岗位。

(1)所在学校签署意见、支部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4)近期一寸蓝底照片3张。

以上资料在现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排序,以便审核(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并签署复印属实"意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3年7月13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308室领取准考证。

0735-3758349(宜章县教育局人事股)。

1.成立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报考教师考察量化分数的复审认定。

2.学校于2023年7月2日前成立考察量化工作小组(考察量化对象不得列为小组成员)。

3.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量化,考察量化先由报考教师编制所在学校负责初审,按《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细则 》(以下简称《考察量化细则》)严格计分,填写《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表》(附件3)、《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汇总表》(附件4),并对每位教师的计分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公示期满后,《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表》(附件3)以及考察量化相关证件复印件(按附件2《考察量化细则》中量化项目排序整理)由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审核属实后签名确认;《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由学校书记(校长)审核属实后签名确认并盖学校公章。以上考察量化资料以法人学校为单位,于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308室,附件4电子稿发送至教育局人事股电子邮箱学校对所上报数据和复印件真伪负责,如有举报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考察量化复审认定分数公示。考察量化复审认定分数于7月13日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对自己的考察量化复核认定分数有异议的,在2023年7月14日下午5:00前,由考生本人向宜章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书面复查申请,过期不予受理,复查结果于7月15日下午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

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岗位)的专业文化基础知识。

由郴州市以外市级以上有资质的专业命题机构命制。

7月16日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考察量化分数30%。笔试成绩、考察量化分数、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分数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按照各学校选聘岗位核减后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相应学校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录聘对象,但录聘对象的综合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分数相同,教龄长的优先,教龄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预录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编委会审定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选聘纪律

1.选聘过程由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参加选聘的教师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各学校给应聘教师报考申请书签署意见时需认真审核,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参加本次选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遵守工作纪律和要求,不得徇私舞弊。对有违纪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4.监督举报电话:0735--3758451(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1 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 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细则.doc

附件3: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表.xlsx

附件4: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汇总表.xls

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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